买来警服,私刻公章,冒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民警,女子田某谎称可以从单位低价购买到中石化、中移动等储值卡卖,诈骗王某等9名被害人货款共计4000余万元。
今天上午,涉嫌诈骗罪的田某在北京二中院受审,在法庭上,田某表示认罪,并承认自己确实用被害人的钱买了宝马车、商品房、手表和20多个名牌包。
33岁的田某是北京市西城区人。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至2017年11月间,田某冒充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工作人员,私刻该单位公章,谎称能够通过内部政策低价从该单位购买中石化、中国移动等储值卡然后卖给被害人。之后,田某采用高价进货低价卖出的方式,诈骗被害人王某、冯某、潘某、罗某等九人货款共计4000余万元。田某将赃款用于个人消费。案发前被告人归还被害人少部分钱款。
2017年11月29日,被害人王某、冯某等人将田某扭送到公安机关并报案。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田某的刑事责任。
“我没骗那么多钱,我自己算只有3400余万元。”庭审中,田某表示认罪,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诈骗金额提出了异议。
田某供述称,她和被害人都是朋友,“我和王某是一起旅游时认识的,回来后经常来往就成了朋友,至于潘某,我俩住在一个小区里。”田某表示,她得知有卖中石化、中石油的加油卡,自己认为可以赚钱,于是就从网上找到了上家张林(化名),从张林处购买卡后,转手卖给下家王某等人。
为了让被害人充分信任自己,田某告诉王某等下家,她在北京市监狱管理局工作,至于为何要冒充监狱工作人员,她说因为其家人之前曾在这个单位上班,因此说是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比较稳妥。为了让被害人相信自己是警察,她还特意从网上购买了警服、奖状等,甚至还找人私刻了北京市监狱管理局的公章等。
“我一开始没有想到骗钱,只是想在一买一卖中赚取差价。”田某说,她从上家处购买卡后,按照一定的折扣卖给下家,最初王某等几个人都赚了钱,于是被害人将赚的钱又给了田某,要求再次购买加油卡。可是此时,田某手里根本就没有卡了,但是她仍然没有停止收款,而是让上家到处去找卡,在上家告知其确实没有卡后,她继续以各种理由骗被害人,没给卡,也没有将钱退还,后来被害人选择报警。
田某在法庭上说,是自己提议去公安机关的,当时和下线王某约定地点见面,其他被害人也来了,“我一看这个事已经控制不了了,于是建议去派出所报警,最终和被害人一起去的。”
公诉人表示,田某是被被害人扭送到公安机关的,“我是自首的。”田某哽咽着说,“本来想等加油卡涨价后再卖出去,但是没有想到价格一直都没有涨上去,钱也就没有赚回来”。
田某收到的被害人的钱财去了哪里呢?田某表示自己确实消费了一部分,她说自己拿其中的300多万元买了一辆宝马5系的汽车,在延庆买了一套房,以及劳力士等牌子手表2块,还花20万买了10个包。
在最后陈述时,田某哭着表示自己错了,愿意认罪认罚,希望对其宽大处理,“父母有病,孩子还小,我真的知道错了,请给我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该案未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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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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