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出租房私拉乱接电线
给电动车违规充电被当场查获
竟然对执行公务的民警们推搡辱骂
并咬伤辅警
天台一名齐姓妇女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
被批准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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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晚上,天台县白鹤派出所民警带领两名辅警在辖区余村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当检查到一家出租房时,发现有两辆电动车连接在一根从三楼拉下来的电线上充电,存在极大的消防安全隐患,随即通知车主停止充电并接受处罚。
车主葛某和闻某从房间内出来,民警告知这种充电方式是违规行为,根据消防条例规定决定给每人罚款50元的处罚。葛某和闻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但两人表示只各罚25元。
民警解释每人罚款50元已是最低的处罚额度,如果确实有经济困难,可提出申请民警愿意帮助垫付。葛某听到解释后,当即同意接受处罚并在处罚决定书上签了字。闻某不要民警垫付罚款,也不接受处罚,他的妻子齐某也要求民警免于处罚。当听到民警解释如果不接受罚款,可依法对电动车进行扣押时,闻某夫妇情绪激动起来,开始谩骂,还用手指到民警眼前。
闻某不听从劝阻不断谩骂并推搡民警,齐某乘机骑走电动车离开。被拉住后,齐某将电动车推到在地,要把车子砸掉不让民警扣押,并夺过民警手上的文件夹扔在地上。民警多次警告无效,决定将齐某传唤到派出所。在依法将其带离中,齐某不停辱骂执法人员,同时扬言要跳进边上的井里,并做出欲跳的动作。民警们上前拉住齐某往后退,齐某顺势张口咬人,致使一名辅警右手两处被咬伤。派出所增援警力赶到后,强制将齐某传唤到派出所。
经法医鉴定,辅警右手一处被咬的伤情构成轻微伤。齐某阻碍执行公务,致一名警务人员受伤,涉嫌构成妨碍公务罪,11月28日,齐某被依法批准刑事拘留。
佰佰安全网提醒
民警、辅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公民无理取闹、谩骂侮辱甚至以暴力、威胁方式阻碍警务人员执行公务的行为,是蔑视和挑战执法权威,必会受到法律的惩处。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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