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都有情绪,
但发泄情绪也需要看场合,
面对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时,
随意发泄不满就会触犯法律法规
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日,叶县交警大队依法查处一起涉嫌妨害公务案件,刑事拘留2名犯罪嫌疑人。
案件回顾
2月16日上午10时许,叶县交警大队源头办民警在G234叶公大道南段执勤中,发现一辆豫D53**2车辆自北向南行驶,该车辆属于省市督办违法较多车辆存在安全隐患,因之前多次电话联系该车车主,让其配合违法清零工作,该车主都以不再跑车及自行拆除为由拒不配合。但民警通过轨迹查询该车在2019年2月13日在本辖区有运行轨迹。当民警发现该车辆后,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拦截。
执勤民警依法劝导豫D53**2车辆出示行驶证和驾驶证,该车驾驶员拒不接受配合检查,且不听现场执勤民警劝告,多次用粗言秽语辱骂交警,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当时与豫D53**2车辆一起的豫D7***9号车驾驶员百般阻扰执法,并威胁执勤民警。两位驾驶人的行为导致过往群众的围观,严重阻碍了交警的执法。为维护交警的正当执法权益,面对驾驶人的恶意阻挠、辱骂,叶县交警大队止张中队民警当即把两名驾驶员控制住,并向县局110及大队汇报情况。
接到县局110指令后,田庄乡派出所民警快速到达现场,通过走访取证,依法将涉嫌阻碍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人王某民和王某业传唤回田庄派出所调查。经调查询问,王某民和王某业对因不满交警违法清零工作,为泄愤而采取辱骂、撕扯民警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当日,王某民和王某业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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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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