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17时20分许,一辆吉A00**E号杰德牌小型轿车沿武汉路由东向西行驶至长吉南线路口时,与另一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
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经开大队民警在处理这起交通事故时,发现吉A00**E号小型轿车的驾驶员曹某有酒后驾车嫌疑,将其带回大队进一步调查。
经过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显示为89mg/100ml,曹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曹某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确定曹某为醉酒驾车的话,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他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