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5日,漯河市公安局顺河交管巡防大队利用缉查布控系统在湘江路与五一路附近设卡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16时59分许,民警在执勤过程中接缉查布控系统报警,一辆豫LL98***车辆所有人驾驶证处于被吊销状态, 民警随即布控将该车辆拦停例行检查。
检查过程中,民警示意该车驾驶员出示驾驶证,驾驶员李某配合民警出示了其证件。经验丰富的民警怀疑该驾驶证涉嫌伪造,随即利用交通管理应用平台进行查询。经查,李某于2015年在驻马店因醉驾被吊销驾驶证,并在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证据面前,李某承认了自己伪造驾驶证的事实,声称自己驾驶证被吊销后,为出行方便,思来想去动起了歪脑筋,在网上买了一个假的驾驶证。。。。。。
民警当即对李某进行教育批评,并告知其将面临的严重法律后果,李某后悔不已。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每一起交通事故的发生都含有一些交通安全知识在里面,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会忽视这些,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小编提醒你,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离您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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