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的部署,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从11月7日起至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冬季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百日安全行动”。
12月13日晚,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双阳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辖区开展夜查行动。20时20分许,民警发现一辆号牌为吉CF***8的小型轿车存在逾期未检验的违法行为,于是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在检查过程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浓重酒气,于是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驾驶员李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随后,民警将李某带到医院进行抽血检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因车辆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违法行为,驾驶员李某被处以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等待抽血检测结果出来后,如果确定为醉酒驾车的话,李某还将面临拘役1至6个月,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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