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潢川一男子因酒驾被依法暂扣驾驶证后,仍心怀侥幸驾车出行,又被缉查布控系统逮个正着。
2018年01月9日11时00分,信阳潢川交警大队城关中队接到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预警:豫SU93**小型普通客车车辆所有人驾驶证异常(暂扣),由城区跃进路自东向西行驶。接到指令后,城关中队执勤人员立即布控,在西关铜马路口处将该车成功拦截。经核查:该车驾驶员吴某(男,44岁,河南省潢川县人,驾驶证准驾车型:C1),其驾驶证于2018年9月7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潢川交警大队暂扣,吴某属于驾驶证被暂扣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遂对其开具公安交通管理411526-30092347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吴某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记6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示:在驾驶证被暂扣期间或者被吊销后,严禁驾驶机动车,否则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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