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坐公交时多投了一块钱,而司机按规定不愿找零,男子不仅辱骂司机,还掌掴司机,导致搭载20多名乘客的公交车失控与前方公交追尾。近日,由江苏省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公交车上乘客殴打司机一案经法院审理,薛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获刑二年。
2017年12月3日中午,公交司机刘某驾驶11路公交车从海州出发往浦南方向行驶。途径市桥站时,薛某和妻子陈某上车并往投币箱里投了张五元纸币,因二人坐车只需4元,当时喝醉酒的薛某要求司机刘某找一块钱。刘某解释,公司有规定投进钱箱的钱不好找零钱。此时,酒精上头的薛某开始辱骂并威胁刘某,但刘某考虑到行车安全,没有理会薛某。见刘某始终没有反应,薛某在车子行驶至西大岭站附近时,突然朝刘某头部打了一巴掌,刘某顿时脑袋一懵,下意识先朝左急打了一下方向盘,又朝右打下一把方向盘,致使公交车直接撞上了停在路边的19路公交车,造成两辆公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未有人员受伤。后经连云港市物价部门认定,两辆损坏公交车损失价值人民币5213元。
2018年11月8日,公安机关以被告人薛某涉嫌寻衅滋事罪移送海州区检察院审查起诉,随后,该院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被告人薛某提起公诉。考虑到此案对公众的危害性的社会影响性,该院着重加强了庭审教育。在庭审中,通过分析本案及重庆公交车坠江事件给公众安全带来的危险,加大普法力度,提高被告人和广大群众的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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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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