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我还能偷400多天!”在民警审讯时,石某有些得意地说。日前,来安警方破获一起盗窃案,两名14岁少年被抓。据警方介绍,两人在多地作案40余起,涉案价值20多万元。他们在网上搜索得知自己还不满16周岁时,竟然对警方说出了这样的话。
今年1月14日,来安县新安镇某手机店报案称被盗,次日来安警方破获此案,抓获嫌疑人2名,带破山东省、浙江省、江苏省案件40余起,涉案价值二十余万元。
经查,1月13日夜,犯罪嫌疑人石某(男,14岁,明光市人)、孙某(男,14岁,盱眙市人)窜至来安县新安镇建阳南路某手机店内,撬开卷闸门入室盗取店里柜台各种手机共计25部,价值4万余元。当晚,两人便将手机低价贩卖,所得赃款用于高档场所喝酒唱歌等娱乐活动。据民警了解,嫌疑人石某两人长期无人管教、有家不回,便各地流窜于浙江、湖北黄冈、江苏淮安、盱眙、安徽芜湖、滁州、全椒、明光等地入室盗窃,赃款用于高档场所挥霍,曾被多地警方抓获,但均因年龄不满16周岁被释放。石某交代有一次偷了70多部苹果手机,但仍因年龄而无法处理,随后胆子越来越大。在网络搜索不满16周岁盗窃等相关法律条款后,石某更加肆无忌惮。目前,案件仍在深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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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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