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妻子出轨,男子心有不甘,便敲诈“第三者”。日前,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宗敲诈勒索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G先生现年26岁,一次偶然的机会,发现自己的妻子与她的同事Z先生有婚外情。被戴了“绿帽子”的G先生甚是不悦,于是心生一计,要“敲”Z先生一笔来挽回“损失”。G先生威胁妻子,要妻子给Z先生发微信约他出来。不知内情的Z先生收到微信后,欣然接受,并于2018年7月中旬某日晚,如约前往市城区某宾馆。近半个小时后,G先生带着两名好友赶到该宾馆,以“抓奸”为由闯入房间,抽了Z先生10多个耳光,狠狠地将其“教训”了一番。等忙完这些,G先生提出,自己结婚花了30万元,Z先生破坏了其家庭,必须要赔偿损失。自知理亏的Z先生不敢反抗。于是,G先生逼迫Z先生于当晚通过微信转账和现金取款的方式给了自己3万元。事后经鉴定,Z先生的伤情构成了轻微伤。
当月底,武陵警方以G先生涉嫌敲诈勒索罪,将其刑事拘留。次月初,G先生的妻子将G先生敲诈来的3万元钱退还给了Z先生,并赔偿其医药费4900元,取得了Z先生的谅解。
武陵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G先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敲诈勒索罪。据此,依法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G犯敲诈勒索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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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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