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诸暨捣毁特大假证窝点 伪造手段超出民警预想

2015.10.10 16:57 1558

近日,浙江诸暨市警方捣毁一特大制售假证窝点,当场收缴各类假证假照200余种,20多万张假证,足足有5吨重。

常有人在说,街头“牛皮癣”除之不尽,到底什么时候是个头?近日,记者从诸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了解到,民警针对假证贩子,下了很大一局棋,于近日“收网”,赴温州乐清端掉了一个制售假证的窝点,并最终带回42人。而民警收缴到的物证更是让人匪夷所思:各类假证假照200余种,20多万张假证,足足五吨重。

这桩案子涉案人员之多、伪造手段之高超,远远超出了办案民警的预想。

办案人员在整理证物

盘踞在诸暨4年的一条大鱼

一个假证制售人员供出一伙同党

市公安局治安大队行动中队副中队长边超从去年11月开始就注意到了诸暨市一伙制售假证的贩子。他手里有一张红色名片,上面印着“东南亚证件有限公司,李旺”以及电话和网聊号码。边超说,这些人明目张胆地向建筑公司、车主、小区居民分发名片,招揽业务。于是,他打电话给“李旺”,说自己是建筑公司的员工,要办一个助理工程师的证件。之后的剧情就像边超预想的那样,约见面,“李旺”向他兜售假证,被抓。

“李旺”的真名叫郭某华,湖南人,从2011年4月到2015年6月,都“盘踞”在诸暨从事办假证。警方在他的摩托车座位底下搜到了居民身份证、建造师证等假证30余本。跟据郭某华的供述,警方还在孙陈村、袁家新村、艮塔东路等地,抓获了他的竞争对手——湖南籍李某北、李某军、王某平等人。根据线索,找到了为这伙人提供排版、印刷等服务的艮塔东路兴宇文印店。店主叫陈某雄,警方在店里搜出了一本黑色笔记本,里面记着郭某华等人从2013年下半年到2015年期间,在店内进行制假的每一笔费用。

凭一条短信“杀”到乐清

带回5吨证物和一个关键人物

原以为,案件到这里就可以结案了。谁知,在郭某华的手机上,边超看到了这样一条短信:“100本身份证已发,汇5000元过来。”

凭借职业经验,边超认定郭某华这伙人还有上线。在相关线索汇总后,他们锁定了住在温州乐清的湖南人易某林,也就是发短信给郭某华的人。今年7月8日,边超等三名民警在乐清警方的协助下,抓到了正开车前往快递点寄假证的易某林。

随后,警方来到易某林租住的地方。这是一幢三层楼的民房,一楼并无不妥,但当边超等人走到二楼时,被眼前的景象震惊了:整个房间堆满了身份证、毕业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假证。而这座民房的地下室是一个“专业”的制作机动车牌照作坊,冲压机、字母数字汉字模块、上色机、压模机等等设备一应俱全。就这样,三个民警从乐清带回了20多万张,重达5吨的假证、假牌照和犯罪嫌疑人易某林。

手机里有240个下线

全国制售假证的线索都在这里了

易某林此人并不简单,可以说堪称“全国假证教主”。

2007年、2009年,他曾因为制售假证被判有期徒刑各一年。那他为什么又踏上老路呢?原因是制售假证这个“行当”太赚了。易某林说,以身份证为例,一个身份证的材料成本为一块八毛,加工费在10元左右,而售价却高达80元。他每天都恨时间太匆匆,上午从全国各地接来订单,然后制造假证,打包,要忙到下午四五点出门寄快递。

边超原以为易某林做的只是诸暨的生意,没想到他在全国制售假证界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从他的手机里,边超整理出了分布在全国各地的240多个下线人员的联系方式,郭某华等人仅仅是盘踞在我市的一小撮。

据易某林交代,全国的制售假证源于湖南省的双峰和涟源。他们这行肥水不流外人田,所有的上下线都是老乡带老乡,在全国约有300多名从业者。目前,诸暨警方已将所有材料汇总,上报给上级。

20多万本证件请人鉴定

发证机关说肉眼很难辨别真伪

经过7个昼夜梳理案件,诸暨警方一共抓获了涉案人员42人,除了办证的,还有买证的。

市民徐某就是因为买证被抓了。他毕业于浙江大学成人自考汉语言文学专业,但从事的却是园林方面的工作。为了获得职业上的晋升,他需要一个建造专业的文凭。于是,他从郭某华那里买了一本文凭,除了专业被改为建筑专业外,其他依旧是自己的信息。拿到假文凭的徐某非常满意,因为这本证和他手里那本真货从肉眼上很难分辨。

同样无法分辨真伪的还有各个发证机关的工作人员。边超说,他把20多万本证件逐一拿到各发证机关核查,并要求对方给出证明。包括行政审批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厅在内的大大小小十几个发证机关工作人员都表示这些证件真的很逼真。

市公安局就是制作居民身份证的单位,在核查假身份证时,工作人员说这些身份证的大小、厚薄、上面的防伪长城图案、“中国CHINA”字样等几乎一样。他们也只能通过网上的实名登记信息才能分辨真伪。

边超告诉记者,下一步,他们将根据郭某华等人提供的线索,将诸暨境内买证的人一一梳理出来,让他们接受应有的惩罚。

相关法律法规

购买、使用假证也属违法

今年3月1日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买卖、使用假证均属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相关新闻:外籍男子欲用假证进成都被遣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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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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