扰乱法庭秩序给社会公共安全造成恶劣影响。10月13日上午,江苏扬州高邮一男子因不满法院变更刑事强制措施,20多人强行冲入法院,占据通道,到处哄闹冲击法庭,致使庭审无法进行。持续1个多小时后,高邮法院调来警力,强制清场,对拒绝离开的12人采取强制控制措施,其中带头闹事的3人被司法拘留。
卢某的家人冲进法院
驾车撞人拒不赔偿被逮捕
2014年9月,高邮男子卢某驾驶机动三轮车将一名老人撞伤,老人至今尚未出院。交警判卢某负全责。卢某因拒不赔偿被对方家人诉至法院,高邮法院依法判处卢某承担赔偿责任,并限定执行的时间。判决生效后,卢某并不执行。
“案件是5月19日判的,早已经到了强制执行阶段了。”高邮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法院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卢某仍不肯支付赔偿。
当初民事判决只要求卢某赔偿10余万元,被撞老人受伤严重,医疗费已有数十万元。卢某拒不赔偿,对受害家庭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
卢某被检察院以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到法院,高邮法院决定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由取保候审转变为逮捕收监,并于10月12日下午将卢某逮捕,同时向其家人发出告知书,但家人拒绝签收。
不满强制执行家人冲击法庭
10月13日上午,因不满法院处理结果,卢某妻子带着一名亲戚到法院了解情况,以未带证件为由,拒绝填写入门登记和安检,从安检门北侧小门闯入立案大厅,不顾保安劝说到处寻找主审法官。
法官下楼准备接待,卢某的妻子却叫来20多名亲属,强行冲入立案大厅,将行走通道阻塞,还到处哄闹,到处骂人,踢东西,摔桌椅,阻止他人通过安检门。
正开庭审理案件的法庭受到冲击,这些人对庭审法官及陪审人员进行辱骂。卢某的妻子带头闯进19号法庭,对法官和陪审员进行辱骂,导致庭审被迫中断。
法院多名工作人员调解劝说,希望对方理性交涉。高邮法院常态工作受到严重干扰,几乎处于瘫痪状态。
带头闹事者被司法拘留15天
当天上午10时许,高邮法院院长下令强制清场。卢某亲友继续采取抓抠、踢门、摔椅、阻断通道等手段抗拒。最后12名不愿离开的人员被强行控制起来,大厅恢复正常。
工作人员与12人逐一谈话,能认识到错误的以及态度较好的,都没有处理。卢某的妻子、妻妹、哥哥等3人在这起事件中起带头作用,被予以司法拘留15天的处罚。目前,这一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61条第2款规定:“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第3款规定:"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49条第5项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或者扰乱人民法院工作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2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根据有关现行法律的规定,干扰法庭秩序,情节严重的,也要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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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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