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后女孩苗某与已婚男子曹某发生一夜情,不料却被曹某的老同学马某在暗处偷摸拍了下来,先后多次向苗某、曹某二人敲诈钱财。记者昨天从海淀检察院获悉,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该院已对马某、岳某二人提起公诉。
据了解,男子马某今年41岁,与24岁的无业女子岳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二人居住在海淀区某小区地下室内。21岁的女孩苗某是岳某的朋友,43岁的已婚男子曹某是马某的初中同学,偶尔去马某家吃饭。
2015年1月底,苗某来找岳某,并暂住进了马某和岳某的暂住地,后来曹某也来到马某暂住地,苗某被曹某以打扑克的名义,约至其所住房间,一夜未归。今年2月,曹某又两次来到马某家中,并与苗某同睡于一个房间,两人两次均自愿发生性关系。
出乎意料的是,两人发生性关系的场景被马某事先安装于房间内的行车记录仪间断记录了下来,并存储于记录仪的存储卡内。
曹、苗两人发生性关系一事暴露后,马某、岳某便让苗某去曹某单位附近找他,并让苗某劝说曹某与妻子离婚对苗某负责,曹某私下给付苗某500元作为补偿。2015年2月,马某又在电话中,以自己替苗某垫付了3000元的处女膜修补手术费为由,要求曹某支付3000元,曹某只得在银行取了2700元交给岳某,但该笔钱款由岳某取回交予马某,并没有交给苗某。
2015年4月,马某让岳某通知苗某,曹某那有偷拍的他俩的性爱视频,需要花3500元将视频购回,否则曹某会把视频发在网上。马某还截图给苗某,证明视频存在。苗某虽然担心,但是没钱,马某“好心”提出可以由他垫付钱款,苗某之后慢慢还钱,苗某只好同意。马某、岳某二人还不甘心,又向苗某索要了4000元,此时苗某才幡然醒悟向公安机关报案。
2015年8月,马某、岳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海淀检察院以马某、岳某构成敲诈勒索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佰佰新闻加点料:
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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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刘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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