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偷拍官员私房菜馆就餐 敲诈勒索80万元
听说老乡在西安一家私房菜馆当服务员,经常接待官员,男子孙某动起了歪脑筋——他购买了密拍设备,让老乡偷拍了一名官员的就餐过程。此后孙某等人向官员敲诈勒索80万元……2016年4月,未央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4被告人分别被判处3年至6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服务员将密拍设备带身上偷拍
起诉书等资料显示,被告人孙某,男,1970年出生,高中文化,无业;被告人张某,女,1982年出生,高中文化;被告人李某,男,1973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被告人王某,1978年出生,初中文化,无业。其中,王某和张某系夫妻关系,4人是商洛老乡。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5年5月初,4名被告人预谋借中央整治“四风”之际敲诈钱财,策划利用王某妻子张某在高新区一家私房菜馆做服务员的机会,秘密拍摄就餐客人视频,共同实施敲诈。随后,被告人孙某在商洛从网上购买了一套密拍设备,通过大巴车带到西安,王某取回设备后,与张某在家中进行了调试,张某将设备带在身上伺机偷拍。
此后,张某在上班时秘拍了一包间客人就餐的视频,交给孙某,由孙某进行对比,确定敲诈对象。
2015年7月,孙某在确定视频中的人系某官员后,便伙同李某对被害人实施敲诈。7月18日,孙某将视频的内存卡及敲诈信件寄给被害人,后多次给被害人发信息,以向外公布视频相要挟,要求被害人支付人民币80万元。7月24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
一人被抓获时身上还搜出匕首
庭审中,4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但孙某辩称,他对被害人实施敲诈时开始索要80万元,遭到拒绝后,他又改口通过短信索要50万元。
未央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显示,2015年7月24日下午,孙某和李某到被害人办公地点,由孙某到被害人办公室实施敲诈。为配合孙某,李某在外伪装成幕后老板打电话给被害人。敲诈未果后,两人遂离开。当天,孙某、李某被抓获归案。7月30日,王某和张某被抓获归案。公安机关从孙某身上提取到内存卡4张、手机卡3张、手机3部、印章2枚、印台1枚、匕首一把,及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从王某处提取密拍设备一套、手机3部、储存卡3张,电脑主机1台。
另查明,公安机关并未提取到孙某改口索要50万元的短信,被害人也表示被告人没有降低要价的过程。
未央区人民法院认为,4名被告人采用偷拍视频的手段敲诈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敲诈勒索。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处罚金2万元;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六个月,处罚金1万元;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又四个月,处罚金1万元;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处罚金1万元。
事发私房菜馆自称“菜的品质很高”
根据知情人士提示,记者昨日下午来到被告人张某曾工作过的私房菜馆。该菜馆位于高新区一处高级住宅小区内,小区内均是别墅建筑。这处私房菜馆从外观看与其他建筑无异,只是墙外安装了排烟管道。记者以顾客身份咨询就餐环境、价格等问题,工作人员介绍说,菜馆主营官府菜,有最低消费,一般需要提前一天预订。
工作人员称,菜馆目前共有2个包间,较大的可以接待8到10人,较小的可以接待6人。“我们经常接待一些领导,厨师很精细,菜的品质很高。”工作人员说,菜馆并没有正式菜单,均是以套餐形式提供服务。一份过年期间的菜单显示,套餐分为每位280元、200元、150元、100元四档。其中,280元套餐包括虫草花拌素鲍鱼 、养生贡米辽参、清蒸大闸蟹、松茸炖海参等;200元套餐包括官府养生菩提佛跳墙、原味海参汤、日禾酱焗大虾等。
不过这份由A4纸打印的菜单还显示,私房菜馆还向周边写字楼提供外卖套餐服务,包括25元、20元、15元三档。相较此前的“官府菜”,价格颇为亲民。工作人员称,外卖套餐是去年经营的,今年人手少,已经不经营了。
工作人员表示,私房菜馆以前生意较好,但今年生意逐渐冷清,此前还有一间较大的包间,也改为了办公室。“上周的预定还挺多,如果订餐一定要提前,我们的汤需要提前熬制。”工作人员说。在其出示的名片上,还印有被告人张某的姓名。工作人员将其姓名和电话划掉,重新填写了手机号码,“原来的那个电话有时候打不通。”工作人员解释说。
佰佰安全网提醒:
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 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敲诈勒索罪是一种重要的侵犯财产罪,其犯罪对象是公私财物。
( 责任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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