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在城市路面上行驶难免会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然而事故发生后,造成的交通设施的损坏却得不到及时更换,相关部门甚至相互推责,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成都。
“如果栏杆主管部门认定是我撞损的部分,我肯定要认,但问题是找遍了都找不到主管部门!”彭先生如是说。如今问题已经解决,彭先生依然不晓得栏杆主管部门身在何方,“可能这个问题永远都搞不清楚了!”
上周五,市民彭先生开车撞上一段不足4米长的栏杆,交警告诉他,需要栏杆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才能开具事故认定书。万万没想到,寻找这段位于一环城区内的栏杆的主人如此之难,花了五天时间,找了五个部门,打了无数个电话,都说不是栏杆的主人。
对此,12月23日下午,记者以市民身份询问,包括成都市道桥处、市水务局排水处等多个部门都表示不归自己管。
车祸后需要找栏杆主管部门
上周五晚上9时许,彭先生驾车途经大安东路下穿隧道与红星路交界处时,不小心撞上了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的栏杆。“下车后周围人给我说,那里的栏杆此前就被撞过很多次,车的右侧两个轮胎都被撞爆胎,副驾玻璃也全部破损,机油缸都漏油了,右侧车身也被撞损了。”所幸,彭先生自己及周围人都没有受伤。
“当时交警跟我说,固定栏杆需要由主管部门来裁定是否造成损害,且损害到啥子程度。出具证明后交警才能开具《事故认定书》。”彭先生觉得交警说法在理,“本来很大部分不是我损坏的,但该我赔的我绝对负责。”彭先生从交警处了解到,固定栏杆归属要询问道桥处或者水务局排水处。
跑了五部门都说不归自己管
本周一上午10点半,彭先生来到位于红星路的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对方跟我说不归他们管,让我去找市水务局排水处。”彭先生又赶到成都市水务局排水处,“辗转联系到一位隧道科张科长,对方跟我说进入隧道的才归他们管,而事故栏杆属于下穿隧道以外的部分,让我再回去找市道桥处。”找完两个部门,已经是中午11点过了,“没办法,相关部门都是2点上班,只能在外面随便吃点面,下午继续找。”
下午2点,彭先生又回到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监察室工作人员询问后说涉及的事故栏杆已经归辖区直接管理,不归他们管。”彭先生说,“工作人还帮我联系了青羊区城管。”下午4点,彭先生找到青羊区城管局,“当时跟我说他们先去看看拍照,后来又说不能出具证明,管不到护栏。后又给了我一个护栏养护处的电话,护栏养护处工作人员让我找道桥处。我是从道桥处找出来的啊,就等于我又跑回起点去了!”周二上午,彭先生又试着找青羊区太升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跟我说不晓得,让我去找护栏养护处。”
23日上午,彭先生向交警四分局说明情况,经过交警现场多方评估调查,警方表示可以根据车辆定损材料出具《事故认定书》。“问题等于是解决了,但到底那个栏杆归哪个部门管,现在都搞不清楚!我觉得这几天很累,就各个部门来回跑,还没结果。”彭先生感叹。彭先生还是希望,可以尽快找到主管部门,“并且,那一带听说很容易发生车祸,希望设置一个警示标志。”
记者体验
5部门说跟自己无关
1部门说还需要核实
12月23日下午,记者以彭先生朋友身份联系上述各部门,以及所辖社区、青羊区市政设施养护处一共6个部门,其中5个部门均表示不归自己管。
成都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处工作人员解释:“此处确实不属于市道桥处管,那条路是青羊区区管道路,而市道桥处负责的是一环路全线、二环路全线、人民南路等主干道。”
成都市水务局排水处工作人员解释:“不归我们管,路面上的道路归青羊区管,我们负责隧道里面的设施,如果隧道里的栏杆撞烂了归我们管。”
青羊区城管局工作人员解释:“彭先生当时来的时候我们就去现场看了,区城管负责的是游商、占道经营等,我们也上报了上级部门,上级部门说不归我们管。市道桥处、区市政处都联系了,都说不归他们管,现在我们都不晓得归哪个管。”
栏杆所在街道办青羊区太升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不管这个,最好联系青羊区城管。”太升路街道办事处小关庙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具体我们也不清楚,但不归我们这管。社区主要是管院落,管不到街面(上的情况),这一块建议问下城市管理部门、市政管理部门。”
记者通过114查询到青羊区城管局下属单位青羊区市政设施养护处电话。青羊区市政设施养护处工作人员同样表示“不归自己管”。
青羊区市政管理科(也叫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我不确定,需要核实。”几分钟后向记者回电表示,“还要核实是否属于青羊区,栏杆的管理权是否已经移交。”这是记者联系的6个部门中,唯一一个电话回复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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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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