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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电线杆被移除 安全隐患终解决

2016.03.17 12:24 5001

“这些废弃的电线杆拆了,以后环境也‘遐逸’了!”居民王大妈说。

城区一些电线杆已废弃,不但影响市容市貌,而且给行人通行带来不便,甚至存在安全隐患,因此施工队将陆续拆除其他废弃电线杆,整理架在空中的电线网线

15号上午,贺丞路上25根废弃电线杆被吊车移除了。“这下好了,头顶上的安全隐患消除了,走路不用担心了。”附近的居民说。去年底,贺丞路街景改造后,这25根电线杆就被废弃,但一直没有清理掉,还有不少废弃线缆垂到地上,形成不小的安全隐患。

市城管局智慧城管中心负责人介绍,清理这里的电线杆是因为近期收到不少市民来电,反映贺丞路多根废弃电线杆影响通行,并存在缆线下垂、配件锈蚀、私拉电线等安全隐患,希望能够移除。为此,他们进行了多次调研和排查,并和市交警支队、国家电网、电信、移动、联通、白鹤街道等多方协同,确定了各单位职责分工及实施时间,将贺丞路(彩虹南路至甬港南路)段的25处废弃线杆移除。

记者在现场看到,一台吊机和多名施工人员正在清除路边的电线杆,被移除的电线杆存在有好长时间了,根部都长着青苔。

这个路段的废弃电线杆,有不少明显的电力标识,另有产权不清的悬挂钢绞线两条、下垂线缆三条、铁质搭扣设施六个。废弃电线杆有的上面悬着线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如掉下来砸到人和物或把人绊到,都会造成伤害。

电力处置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技术上来说移除线杆较为容易,但是我们单独处置较为困难。牵涉的线缆需要相关通讯单位进行排查、拆除,对于人行道的损坏需要城管市政部门配合修复,对于行道树和绿化带的损坏则需要城管园林部门的帮助,我们大型吊车的驶入也需要交警和街道部门的配合等。”

佰佰安全网相关新闻剖析:

农妇命丧废弃电线杆,谁之责?

案情介绍:

2013年3月3日下午3点左右,邵某在庐江县同大镇某村委会第五村民组某小学门口的池塘边洗衣服,塘边的水泥杆突然折断倒下并砸中邵某,致邵某当场死亡。邵某死亡后,其丈夫韩某与其子韩小某遂诉至庐江法院要求某村委会等四单位连带赔偿两人的损失。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查明:涉事水泥杆系某村委会合并前的原东沙村购买并在1981年左右建成,某供电公司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中,拆除旧线路时没有将电线杆一并清理,某小学为用水之便,在水泥杆旁边修建了石头埠并在该水泥杆上悬挂了“禁止玩水”的警示牌,水泥杆上附有某电信公司的电话线。

庐江法院经审理认为:村委会作为水泥杆的所有人、供电公司作为电力线路的维护主体、电信公司作为电线杆的使用人并从中受益,均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故均应当对两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某小学为公益事业悬挂的警示牌不足以发生本案危害后果,不承担赔偿责任。遂判决由村委会、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分别承担两原告合理损失中的50%、20%、30%的赔偿责任。

【法官释法】

按照法律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此类案件适用过错推定责任,只要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者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不承担需要就自己没有过错举证的责任。本案中,首先推定水泥杆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有过错,认定其未尽注意等义务,无需两原告证明,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只有证明自己无过错,才能推翻推定,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其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即构成赔偿责任。涉事水泥杆系某村委会合并前的原东沙村购买并在1981年左右建成,可以认定某村委会为水泥杆的所有人,村委会依法负有对电线杆的管理、安全防护的义务,但其在不使用后任由电线杆置留原地,以致酿成事故,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供电公司作为电力线路的维护主体,在实施农村电网改造工程中,拆除旧线路时应将电线杆一并清理,而其未及时清理导致电线杆折断倒下致邵某死亡,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某电信公司经营该区域内的有线电话业务,肇事电线杆上附有电话线,说明电信公司使用了该电线杆并从中受益,应负有一定的维护管理义务,故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某小学虽然利用该电线杆悬挂警示牌,但其所悬挂的警示牌是为了警示公众不能玩水与游泳,属于从事公益事业,该学校并未从中受益,且其所悬挂的警示牌不足以致水泥杆倒下或在水泥杆倒下后致邵某死亡,故某小学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据此确定由村委会、供电公司、电信公司分别承担50%、20%、30%的赔偿责任合法合理。但三被告赔偿后,如果认为还有其他责任人的,可在赔偿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法官提醒】

随着农村电网的升级改造,一些老旧的电线杆被淘汰了下来,这些被淘汰的电线杆遗留在稻田、渔塘、公路等地方,经过长时间风化侵蚀,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问题,废弃电线杆的所用人、管理人、使用人应增强责任意识,杜绝或更大限度地减少物件脱落、坠落、倒塌致人损害事故的发生,有些电线杆的产权不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协作,对各自所有、管理和使用的电线杆进行自查和清理,以便尽快确认废弃电线杆并及时清理,还人们一个安全、整洁、畅通的生活环境!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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