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公安机关去年破获此类案件83起,数起涉嫌为“红色通缉令”人员转移赃款。
地下钱庄涉案2000多亿元 部分为“红通”人员赃款
广东省公安厅11日披露,截至2015年底,全省去年共破获地下钱庄案件83起,是2014年破案数的7倍;捣毁窝点79个,抓获犯罪嫌疑人231名,是2014年的4倍;缴获现金折合人民币3715万元,冻结可疑交易账户3491个、冻结金额6.65亿元,查扣金额是2014年的2.5倍;已破案件的涉案金额高达2072亿元人民币。
据了解,2015年4月以来,人民银行、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全国部署开展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转移赃款专项行动。广东省是改革开放的前沿,对外贸易发达,资金流动频繁,又处在毗邻港澳的特殊地理位置,地下钱庄犯罪情况较为突出。在专项行动中,广东迅速成立由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和广东省公安厅领导为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不断推进专项行动。
三种路径洗钱,主要为家族、团伙作案
据介绍,广东省地下钱庄主要分布在深圳、珠海、广州、东莞、佛山等珠三角及沿海地市,部分侨乡也比较突出;多为家族、团伙作案或公司化经营,核心人员均为宗亲或相熟的同乡人员,团伙内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大部分与香港、澳门或台湾等地有联系。地下钱庄经营者通常按照流转资金的3‰至5‰的比例收取费用来非法牟利,资金流量巨大,获利可观。
破获的地下钱庄主要有3种操作手法:
第一种是传统的现金交易和跨境汇兑。东莞市公安局侦破的周某波等人地下钱庄案,即为犯罪团伙通过接收当地外贸企业的外币支票,再支付人民币现金给客户,非法买卖外汇折合人民币7亿元。
第二种是资金不出境,境内外资金池对敲完成交易。在惠州市公安局破获的游某龙等人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在惠东县成立商行并大量开立账户,其合作伙伴则在香港开立账户,客户将人民币打入境内的账户后,香港同行就按约定汇率从香港账户向客户指定的境外银行账户打入外币。从2008年至今,交易客户300多个,涉案金额20多亿元人民币。
第三种是虚构贸易背景实施骗汇或直接把人民币转出境外。在深圳市公安局侦破的“9·16”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团伙通过在境内外设立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等手段向银行骗购外汇,然后对外付款,将资金转移出境,该案涉案金额达346亿元人民币。
成上游犯罪“帮凶”,亿元大案超20起
地下钱庄经营者不问客户身份、收付款来源,大量资金流动不受政府监管,扮演了各类上游犯罪的“帮凶”角色,并成为一些经济犯罪及网络赌博、电信诈骗、涉毒涉恐等违法犯罪资金转移出境的主要通道,特别是一些贪污腐败分子通过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将巨额资金转移到境外,逃避打击。
在专项行动中,广东省公安厅将珠三角及沿海地市作为重点地区,强力推进专项打击。行动期间,深圳市公安局共破案32宗,破获案件数量占全省39%,涉案金额高达1200余亿元人民币。
同时,广东省公安厅将涉及腐败等重大犯罪赃款转移的地下钱庄作为打击重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公布后,广东省公安厅部署各地市对与广东省有关的涉嫌转移赃款的线索作为重点开展攻坚。截至目前,佛山等地共破获4宗涉嫌为“红通”人员转移赃款的地下钱庄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名。
据悉,为营造打击声势和保证打击效果,有力震慑犯罪,广东的打击行动采取波段打击和着重大案等策略。广东省公安厅分别于2015年6月、8月、9月组织了代号为“银鹰”的三波集中打击行动,共破案60宗,占全年总破案数的73%。各地也根据本地情况组织统一破案行动,如广州在11月的统一破案行动中,侦破4起案件,现场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92亿元。
此外,2015年广东省侦破的地下钱庄案件涉案金额超过1亿元的大案就有20余起。如深圳侦破的“3·06”案件涉案金额达120亿元,侦破的“3·30”案件涉案金额达442亿元;佛山侦破的某公司非法经营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逾200亿元;珠海侦破的林某春等人地下钱庄案涉案金额超过38亿元。
打击犯罪任重道远,多部门联动强力推进
目前,广东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加强与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检察院、法院等成员单位沟通协作,强化了信息共享研判及线索移交的工作机制,对重大案件开展联合执法办案和督导。
据了解,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东公安机关不断加强对相关部门移送线索的侦查破案工作,共破案40余起。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凝聚合力,为专项行动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在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的支持下,省公安厅制定、完善了地下钱庄犯罪举报奖励制度,得到了群众的积极响应。
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表示,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仍然任重道远,必须长抓不懈。本省公安机关将从维护金融安全、推进反腐败斗争的战略高度出发,认真贯彻中央的决策部署,深化与有关部门的协作,继续强化推进打击地下钱庄行动。
广东省公安厅提醒,公众应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和法律意识,到国家规定的交易场所依法进行外汇买卖,切勿参与非法买卖外汇活动,避免成为地下钱庄犯罪的“帮凶”。
( 责任编辑: 景建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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