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挖出一个古墓葬,不仅没上报文物部门,还私自盗出13件文物,让人带到河南准备出售,铜川男子高某和侄子近日被刑拘。
3月18日,铜川市公安局耀州分局民警入户走访时接到举报,称石柱镇龙首村有村民挖掘古墓偷盗文物。
据办案民警李涛称,经调查得知龙首村村民高某在自家后院挖水窖时挖到一座古墓,让侄子高某某下去将墓葬里的文物取走。
民警随后传唤高某、高某某。据高某交代,3月12日上午他雇人在自己后院挖水窖,中午12时许,工人称在下面挖到一个墓葬,他就让在现场帮忙的侄子高某某下去查看,并打开墓葬将里面的12件陶器、1把古剑连同尸骨取出来,并将刚挖的水窖和古墓填埋。
“高某随即给家住河南鲁山县的女婿郝某打电话,称家中挖出了一批文物。13日凌晨郝某开车赶到铜川,将13件文物连夜带回河南准备出售。”耀州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董剑凝说,3月18日晚高某交代了被盗文物下落后,办案民警就连夜赶往鲁山县郝某的住处,追回了被盗的13件文物。
董剑凝说,追缴回的13件文物中,12件为大小不同的陶罐,1件为一把古剑。初步判断高某、高某某二人挖出的古墓疑为一座汉代墓葬,“对于被盗文物的等级,已上报省公安厅协助,请文物专家进行判定。”
目前,高某、高某某已被刑拘。
佰佰安全网提醒:对于无意挖掘到文物的人,应将文物主动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做相关的保护措施。
文物的价值是客观的,是文物本身所固有的。文物主要有历史价值。文物的作用,是文物价值的具体体现。
文物对社会所能起到的积极作用主要有教育作用、借鉴作用和为科学研究提供资料的作用。文物的价值和作用,其间有联系,又有区别。人们对文物价值的认识不是一次完成的,而是随着社会发展,人们科学文化水平的不断提高而不断深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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