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16时许,在南岗区壹品新境小区地下停车场入口前,一名68岁老太买完菜回家途中被一辆轿车撞倒受伤,轿车没有停车直接逃离现场,现在家属向社会征集肇事车辆线索。
据目击者马先生介绍,事故发生在26日16时许,当时被撞老太拎着一兜菜在人行道上正常行走,突然一辆轿车倒车把老人撞倒,老太当场昏迷不醒。肇事车没有停下,而是加速逃离了现场。他和其他目击者上前将老太扶起,然后拨打电话报警并联系了家属。不久,交警和120急救车赶到将老太送往医院急救。
被撞老太的儿媳张女士说,婆婆腰椎骨折、头部和脚部外伤,正在医院住院治疗。家属调取附近监控录像发现,肇事的好像是一辆银灰色的大众轿车。家属向社会征集线索,希望尽早找到肇事车辆。
目前,交警部门已介入调查。
被撞老太家属电话:13263555978 “新闻110”线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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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法、现行交通法律法规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是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是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是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必须是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且需要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才能构成交通肇事罪:
一是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是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是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是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是严重超载驾驶的;六是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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