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毒贩携枪驾豪车运毒 1400斤冰毒装满一车)
一辆豪华轿车上,谁也想不到会满载700多公斤的冰毒。昨日上午,广东省公安厅在东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1·26”特大走私毒品案告破,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8名(其中台湾籍犯罪嫌疑人15名),缴获冰毒约717公斤,手枪9支,子弹349发,毒资现金人民币150万元、港币200万元及银行卡若干,以及奔驰、奥迪、宝马等作案车辆11辆。
空壳快递公司 原是毒贩窝点
据介绍,今年春节前,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接到福建省公安边防总队通报称,境外“金主”林某与一名活跃在东莞的台湾籍神秘男子涉嫌大宗毒品走私交易活动。
据办案官兵介绍,该伙犯罪分子共有3个常驻窝点,林某的马仔主要在佛山顺德一小区楼活动,东莞万江一宾馆则是犯罪分子交换现金的地方,而东莞南城一天天快递网点,则是该犯罪团伙最终准备藏毒的地方,“我们就发现这个网点很奇怪,长期没有快递寄运业务,这帮人呆在里面也没事做。”掌握了这些线索,边防官兵长期蹲守在窝点附近勘察。
700多公斤毒品全在轿车上
1月中下旬,林某入境并先后从澳门地下钱庄运作了两笔共约1400余万元人民币资金进入珠海,同时在东莞的神秘男子李某也频繁与疑似毒品卖家接头联系。2月27日晚上9点多,“马仔”周某在东莞市塘厦镇一带接手一辆从粤东开过来的奥迪Q7轿车,开回并停放到快递公司内,“那天我们发现,平时他们车子都是停在外面,那天晚上突然开进去了。不对劲。”专案组随即决定收网。
抓捕视频显示,荷枪实弹的边防官兵冲入快递公司后发现,涉事奥迪Q7车内装载着满满的毒品,与此同时专案组联合东莞、佛山、惠州、中山等公安机关和边防部门,连夜将“金主”林某、神秘男子李某(台湾籍、内地化名周某芳)及其合伙人、快递公司老板洪某、以及“马仔”周某(台湾籍)等一网打尽。
公海交易不成 藏毒快递公司
办案官兵告诉记者,抓捕过程中,有犯罪分子随身携带已经上膛的枪支,所幸边防官兵收网及时,捣毁了一个企图武装走私贩卖毒品出境的特大犯罪团伙。经初步审讯,神秘男子李某在台湾一社团活动,有涉黑团伙背景,“金主”林某此前有一批货在马来西亚被扣,后经人介绍认识李某,经李某运作,这批货成功拿回,一来二往,二人开始做起走私贩毒勾当。“这批毒品他们原本准备到公海交易,后来我们查得紧,他们只能暂时放到快递公司。”
广东省禁毒办常务副主任、公安厅禁毒局局长邓建伟介绍,今年第一季度,广东省破获毒品案件2804起,缴获各类毒品共4.83吨。“1·26”特大走私毒品案,不仅是广东省公安边防总队今年以来破获最大一起毒品案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东莞市公安机关单案缴获毒品成品和制式枪支最多的一宗案件。
佰佰安全网提醒: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
贩卖毒品罪处罚量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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