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刊登了省公安厅一则通缉令,5月29日,双鸭山市民于洪滨将工友杀害。日前,记者从双鸭山警方获悉,嫌疑人12日已投案自首。
5月29日,双鸭山公安局中心分局接到报案,辖区某企业操作员刘某在控制室内被杀害。刑警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勘察,刘某头面部沾满鲜血,旁边一个灭火器上沾染血迹,现场无搏斗痕迹。经调查,班长于洪滨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12日,在外潜逃的于洪滨设法找到妻子,经妻子规劝投案自首。经审讯,他对故意杀人的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当日于洪滨午餐饮酒后回到控制室,看到刘某把双脚放在桌子上,姿态不雅,就以班长的身份批评刘某。双方发生口角,借着酒劲,于洪滨随手操起一个灭火器砸向刘某,发现刘某一动不动后,立即潜逃。了解关注更多资讯,尽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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