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女士
今天,当记者见到孙女士(化名)时,她整个人的精神状态非常差,而在记者赶到之前,她说她已经一个人在这个房间里静静站了一上午了,而这一切都要从昨天下午说起。
记者了解到,昨天下午两点多,孙女士和全家人到西安市酒十路的西安天目温泉假日酒店泡温泉,原本是让身心都愉悦的放松,没想到变成了挥之不去的阴影。
孙女士(化名):“有一个女的,她拿着手机,在里面拍什么东西。”
孙女士(化名):“在浴室,大家都没有穿衣服,赤身裸体的。”
据孙女士说,拍摄者是一名着便装的中年女子,拿着手机就站在淋浴后,要去更衣间的必经之路上,女子过分的举动让她震惊又恐慌,而当她本能的提出质疑,制止该女子的拍摄行为,并一把夺过手机后,所看到的更让她害怕。
孙女士(化名):“看她手机当时是发到一个群里,发小视频直播,群里有43个人,她已经发出去了,大家都在洗澡,没有穿衣服的视频。”
孙女士说,拍摄者将手机又拿回,并快速删除至少三段小视频,事发后,在其他消费者的协助下,大家将这名拍摄者控制。
孙女士(化名):“好像是有目的性的,在传播这样的小视频,万一发到色情网站,怎么办 。”
这类影像的传播速度和负面效应无法预知,也不敢想象,让孙女士彻夜难眠,而昨天警方将拍摄者带走后,酒店方的态度让她心寒。
天目温泉假日酒店工作人员:“我们给您免单,你又不同意,工作人员应该去制止了,工作人员不是服务某一个人,是服务于大众的,领导都到另一个店了,另一个店开业了。”
今天下午,在西安市酒十路的这家温泉酒店二楼大厅,记者见到了昨天当班的李姓负责人。
天目温泉假日酒店女宾区负责人:“她已经换便装了,她确实拍照了,她拍了是拍了,但是她没发出去,女宾那个信号一直不好,如果她要发,得几分钟呢,我确定这一点。”
记者:“她为啥要拍那个视频?”
天目温泉假日酒店女宾区负责人:“她说是给她朋友,她朋友没来过,看一下咱这里的环境,我们当时把她教育了,总之一句话,她有错在先。”
这位负责人说,昨天她也在辛家庙派出所四个小时,民警并未在拍摄者手机里发现问题,也逐一联系了拍摄者手机微信里的每个人,也没发现异常,目前只了解到拍摄者姓蔡,44岁,在小北门附近以收废品为生,警方已记录了该女子的详细信息。
而对于在私密场所怎么会发生这种情况,这名负责人也给出了解释。
天目温泉假日酒店女宾区负责人:“就算是我们没有贴(警示),如果哪个客人自己这样拍照,我们都不允许的,昨天因为我们确实太忙了,我也不在场,只能给你们做这些解释了。”
记者了解到,我国《侵权责任法》规定,每位公民都享有隐私权,在特定的私密场所,未经他人许可,禁止任何拍摄行为,偷拍他人裸照的行为,《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可处五到十日的行政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陕西洪振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将拍到的裸照对外传播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达到一定数量,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可追究刑事责任,因为酒店未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我们认为应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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