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至今还无法正常走路,需要人看护
去游泳池玩耍,本来是夏天里一件惬意的事,但福州市民吴先生日前却向本报95060热线来电称,他女儿7月底在二环路与福屿路附近的牡丹游泳馆游泳时,右脚被池内的玻璃碎片划出一道4厘米的血口。事后游泳馆方面虽垫付了医药费,但其他看护、营养等费用却拖了1个月没支付。
女孩右脚血流不止 缝了20多针
据介绍,7月26日,吴先生妻子带着他们8岁的孩子,来到福州福屿路附近牡丹游泳馆的儿童泳池内游泳玩耍。吴先生说,当时孩子突然从水里哭喊着爬出 来,妻子赶忙上前查看,结果发现孩子右脚靠近脚跟处被划了一道口子,血流不止。妻子和游泳馆人员赶忙将小孩送到附近就医,经查看,脚部破口近4厘米,缝了 20多针。
事后发现,割伤孩子的是泳池内的一片锋利玻璃碴。“泳池里怎么能有这么危险的东西?”吴先生说,儿童池里都是小孩,皮肤本就娇嫩,游泳馆没有提醒和 清理,显然有过错。吴先生说,事后虽然游泳馆垫付了1000多元医药费,但如今近一个月过去了,他的孩子还无法正常走路,需要人员照料,游泳馆却不愿再赔 付看护费、营养费等费用。
另一家长打破水杯 玻璃碴掉入水池
记者随后联系了牡丹游泳馆相关负责人张先生,他确认了当时确有割伤小孩一事。他介绍,当时是一名家长带着保温水杯站在池边看护孩子,不慎将水杯打 翻,碎裂的玻璃溅到儿童池内。张先生表示,当时安全员第一时间发现并让池内孩子马上起来,吴先生的孩子可能由于惊慌,踩到了玻璃碴受伤。他们及时处理了赔 付,事后也定期检查了泳池,但吴先生要求的后续赔偿达6000元左右,费用太高,他们无法接受,只能建议吴先生通过法律程序索赔。
对此,记者咨询了福州市市场监管局12315工作人员及相关法律人士。他们表示,游泳馆作为开放的商业场所,馆方有义务保证场地内的清洁安全,并对 可能有隐患的地方做出提醒。这一事件中游泳馆的确没有尽到保护市民安全的义务。因此市民可以要求补偿医药费、营养费、看护费等费用。
(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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