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同学上课吵闹打扰自己学习,16岁少年周某将购买的毒药投进教室的公共饮水机内,所幸无人员伤亡。近日,重庆荣昌法院审理了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被告人周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同学发现饮用水颜色不对
据介绍,被告人周某今年16岁,是某学校的学生。因同学上课时讲话等行为影响了他学习,周某从而产生不满情绪,于是生出了通过在教室内的公共饮水机内投放毒药的方式使他人中毒的想法。
2016年4月24日下午,周某从外公家中携带一支“毒死蜱”农药来到学校,将农药放到上课的402教室课桌里。
4月26日早上7点过,周某趁人不备,又将农药投放进教室的公共饮水机内。当日上午,学生唐某在该饮水机接水时发现所接的水呈乳白色,并伴有刺激性气味,怀疑有毒,遂报告了班长和老师,随后学生将饮水机搬至教师办公室,学校随即报警。
以投放危险物质罪获刑1年
接到报警后,警方介入调查。公安民警在重庆某技工学校将犯罪嫌疑人周某抓获。周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重庆荣昌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明知是农药仍投放于教室内的公共饮水机中,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了公共安全,其行为符合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鉴于周某在作案时未满18周岁,属未成年人犯罪,且周某在作案时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到案后也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应对其减轻处罚。法院判决周某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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