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宝小可,出生半月,
突然发热、呕吐。
经血液检查,
确诊感染了梅毒!!!
母婴传播导致!!
昨日,刚满月的女宝宝小可,终于结束了为期两周的梅毒治疗,出院回家了。
但是,医生告诉小可的母亲樊女士(化名),宝宝的梅毒虽然治愈了,但她血液中的TPPA指标可能会终身呈现阳性,也就是说,以后她的每一次血液检查中,都可能面临“疑似梅毒”的尴尬。
听到这话,樊女士羞愧难当。
魏女士和丈夫是英山人,两人一直在外打工。怀上小可后,魏女士就回老家待产。
一个多月前,她突然急性发作,剖腹产下小可。可才过了半个多月,小可突然发热、呕吐,就诊时医生发现孩子手脚及臀部有不同程度脱皮,于是请皮肤科医生会诊。
经血液检查,初步诊断孩子是感染了梅毒,于是转到武汉市皮肤病防治院(武汉性病监测中心),被确认感染,而且应是母婴传播导致的,必须进行药物治疗。
医生当即向魏女士了解情况,几经询问,魏女士才支支吾吾地讲出实情:怀孕两个月时,她曾做过梅毒血清检查,当时呈阴性。
后来也一直按照 规定做常规孕检。
那时候,孩子父亲仍在外打工。而在怀孕6个月时,她曾与初恋男友有过一次性行为。这可能就是孩子感染梅毒的原因。
随后,魏女士和小可均在医院进行了梅毒治疗。经查,孩子的父亲没有感染梅毒。
据市皮防院性病科主任李士樑说,近一年来,该院确诊了三名先天梅毒的宝宝。由于梅毒的病理特征,90%的梅毒患者血液指标不会转阴,会被终身打上烙印。
佰佰安全网提醒
李主任称,母婴传播原本是可以避免的,在母亲怀孕期间有两次机会可以阻断。
在孕检中查出梅毒阳性的准妈妈,医疗机构共会对其施行母婴阻断治疗,避免宝宝胎内感染;后期若发现妈妈感染梅毒,治疗则是针对可能已经被感染的宝宝。
有高危行为的孕妈,可在孕三个月和产前三个月分别做一次梅毒检测。最重要的,是父母一定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因此而影响孩子一生。
梅毒的危害
1、传染他人。我们都知道梅毒的传染性非常的强,所以及其容易传给伴侣或儿女,危害他人健康。男性梅毒患者不但危害自身健康,且可传染给妻儿,造成早产、流产及死产,少数活产的胎儿也很可能有胎传性梅毒。
2、侵犯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梅毒后,如果拖延治疗,梅毒螺旋体可导致人体三叉神经受到影响,可发生脊髓膜炎,麻痹性痴呆、视神经萎缩,压迫脊髓导致痉挛、瘫痪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3、皮损不适。除了以上两种很常见的危害之外,还会导致身体的皮损不适症状,影响正常的生活。
梅毒患者常主诉下面不舒服,生殖器出现的溃疡、脓疱、斑疹等不适症状,造成分泌物多,形成恐惧心理,影响正常生活。
4、严重损害骨骼系统。如果拖延治疗梅毒,可导致组织和器官被梅毒螺旋体破坏,从而使相应的组织器官功能丧失,导致人体残疾或死亡。
经过以上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梅毒的危害是有多大了,患上梅毒一定要及时的到正规医院进行治疗,且不可耽误最佳治疗时间。
那么,在生活中我们应该如何做好梅毒的预防工作呢?
梅毒的预防
首先应加强健康教育和宣传,避免不安全的性行为,其次应采取以下预防措施和注意事项。
1.追踪患者的性伴,查找病人所有性接触者,进行预防检查,追踪观察并进行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禁止性行为。
2.对可疑病人均应进行预防检查,做梅毒血清试验,以便早期发现病人并及时治疗。
3.对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有效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未婚的感染梅毒者,最好治愈后再结婚。
4.如需献血,要去正规采血点,在献血前需做全面的血液检查,预防感染。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5.梅毒患者应注意劳逸结合,进行必要的功能锻炼,保持良好的心态,以利康复。
6.注意生活细节,防止传染他人:早期梅毒患者有较强的传染性,晚期梅毒虽然传染性逐渐减小,但也要小心进行防护。
自己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
发生硬下疳或外阴、肛周扁平湿疣时,可以使用清热解毒、除湿杀虫的中草药煎水熏洗坐浴。
7.梅毒患者在未治愈前应禁止性行为,如有发生则必须使用安全套。
孩子是无辜的,拒绝妊娠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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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胡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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