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S店当时开具的发票,写的是维修费
金华浦江王先生与宝马的这起纠纷,要从正月初八说起。2017年2月4日晚,王先生驾驶宝马GT535在临安太阳镇发生车祸。之后,爱车被拖至临安的一家宝马4S店。
2017年2月10日,王先生接到浦江人保的电话,对方建议他把车拖回金华义乌的宝马4S店修理(浦江没有宝马4S店)。再加上临安的4S店还没开始修这车,他便同意了换4S店。
然而,临安的这家宝马4S店表示,王先生的车定损预估价在17万-18万元,必须支付车辆损失10%的费用才能将车拖走。经协商,王先生最后支付了8000元,并拿到了一张只写有“维修费”三个字的发票。
王先生认为这笔费用收得不合理,毕竟爱车并未在该店修理。现在,他希望对方能把清单列出来,让他明明白白消费。
不在这家店修 要交近2万元违约金?讨价还价后 车主交了8000元
接到投诉后,快车评立即联系了涉事的宝马4S店。该店的售后裘经理说:“2月4日发生事故那晚,还在过年,拖车司机没上班,是我赶到单位,开了拖车去救援的。2月5日上午,和车主确定了在我们店修。我们明确告诉他,车子报了价却不在这里修,车主需要支付车辆损失10%的费用,当时王先生是同意的,并在合约上签了字。”
“这笔钱我们并不想收,当初只想留住他在我们这里修车,但王先生不同意。此事是他违约在前,按定损预估价计算,王先生需支付近2万元,现在我们只收了8000元,毕竟拆解、场地、人工、拖车都需要费用。发票上没有明细单,是因为收的这笔费用属于违约金。”
开发票 违约金写成维修费4S店可以这样随意篡改?
既然是违约金,那么,发票上为什么要写“维修费”?如果是维修费,那又维修了哪些项目?
带着这些问题,快车评再次联系了临安的这家宝马4S店。裘经理解释:由于他们是维修企业,和车主协商后,财务开具了维修发票,“但这笔费用其实是违约金,所以并未修理什么项目”。他还表示,如果车主介意这个款项,可拿原发票来更改。
据快车评的了解,增值税发票管理非常严格。违约金,可以在增值税发票上标注为“维修费”吗?
浙江财税12366的535号工作人员做了解答:违约金不能以维修费的形式开具发票。前者属于价外费用,而后者是进行过服务从而产生费用的,两种费用的性质完全不同。
杭州市物价局相关领导也表示,发票内容必须与实际服务项目吻合,且收取违约金必须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公示、明码标价。
快车评又咨询了杭州泽鼎律师事务所的叶水荣律师。他表示,违约金和维修费的科目不对,审计的申报方式也不同,出现这样的状况,4S店完全有可能是为了方便财务审计,从而故意把“违约金”写成“维修费”。
车子迟迟不修 是由于保险公司未授权?
当快车评问及为何2月10日还未对车辆进行维修时,裘经理表示,那个时候,保险公司并未授权对车辆进行维修。
为此,快车评又联系了人保车险95518。5172号工作人员马先生回复:接到出险任务后,我们会通知定损员前往现场拍照,然后预估车损,再拆解,对拆解后的零件进行拍照、报价、核损,得出定损价格。外地车辆在本地出险,定损预估价超过一定金额,需要外地人保公司授权后才能由本地人保公司代为定损。
人保车险临安理赔定损部经理助理童海潮则这样回复:接到定损任务后,2月5日上午,定损员前往宝马4S店看车并拍照,之后让4S店对车辆预估,当时报上来的预估价值是17万-18万元;2月8日,预估价上报至人保车险杭州市公司档案组,同时通过理赔岗通知浦江人保车险;2月10日,接到浦江人保车险来函,建议车辆拖回原籍维修,车主王先生也同意回原籍维修。
就此事 快车评已向相关部门举报
针对这起投诉,有业内人士指出,宝马是知名的国际品牌,全国联网服务体系理应相对健全。中国车主的出行早已脱离了地域局限,特别是在节假日期间,异地车祸异地维修,在异地享受服务应该是常态。然而,宝马的表现与同一事件中的人保完全不同。不同地区的4S店,为了留客竟想出违约金一招,车主明明什么都没修,只是换到宝马旗下另一家正规的4S店维修,就要支付近万元费用。再看人保,不同地区的分公司与总公司高度配合,无缝对接,全方位为客户服务。
就此事,快车评昨日向杭州市国税局稽查分局进行举报,等待相关部门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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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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