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陈女士到永川某景区游玩时,与猴子照相,一张相片收费30元,但陈女士在照相时却被猴子咬伤。景区负责人同意处理此事,但是当陈女士回到家后,发现景区负责人电话一直关机。遂向区消委会投诉,要求景区赔偿精神损失费、医疗费,退还照相费用,共计1000元。
经调查,陈女士所述属实,根据《消法》相关规定,经区消委会调解,景区赔偿消费者医疗费、退还照相费用共计1000元。
佰佰安全网提醒:旅行安全事故,是指在旅游活动的过程中,由自然或人为原因所引起,造成旅游者人身或财产损失。因此,在旅行途中,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想了解更多旅行安全知识尽在本安全网安全常识栏目!
(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