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22岁的陈某在校园斗殴用匕首将学生捅伤致其死亡后逃跑。6月1日上午,他来到学校指认现场,回想当时意气用事,他说,“我对不起对方的家属,我也解脱了。”999年3月29日,犯罪嫌疑人陈某伙同他人在桥底镇职业高中学校斗殴过程中用匕首将学生李某捅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作案后陈某逃跑。
6月1日上午,泾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三中队民警周楠介绍,案发后,2001年6月12日,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经泾阳县人民检察院泾检批捕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陈某开具逮捕证,且在网上进行追逃,但一直没有进展。虽办案民警换了一茬又一茬,但对抓获嫌疑人陈某归案的信心始终没变。
直到今年5月中旬,获取陈某在新疆阿克苏地区打工的线索,在新疆警方的协助下, 5月17日在新疆阿克苏地区库车县将陈某抓获。见到民警到来,犯罪嫌疑人陈某先是问了一句,“我的父母亲还健在么?”之后对其因琐事与同学发生纠纷,用刀捅伤致死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于5月27日晚将其押解回泾阳。
据了解,案发后,陈某先逃至西安呆了近2个月,又来到山西居住,且改名换姓为邢某。之后听说新疆地域广比较偏僻,也离陕西远,便在2008年将户口迁至新疆,在当地购买房车,娶妻生子,从事货运运输维持生计。如今,犯罪嫌疑人陈某已40岁,手脚戴着手铐脚镣,在咸阳泾阳县桥底镇职业高中学校指认案发现场,当年的学校教室操场等都已荒废,可他依稀记着当年捅伤致死同学的事。“18年了,我没和父母联系,不知道他们还在不在,身体好着么。”陈某说,出事后他很害怕,在逃亡期间更让他压抑痛苦,也曾想回来自首,可没有勇气。当陕西警方抓到他时,他感觉自己解脱了,轻松了。对于当年所发生的事,他说,“我对不起对方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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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黄淑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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