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4日,海南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嫌犯故意杀人附带民事案。陵水黎族自治县一女子在民警出警后,仍持刀将有经济纠纷的情人刺成重伤,并追砍对方,致其不治身亡。
陈某某,女,34岁,海南省陵水县人。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于2016年9月9日被陵水公安刑事拘留。据陈某某供述,其与被害人邓某某于2004年收购槟榔时认识,而后发展成为情人。两人于2004年、2006年先后出资承包位于陵水椰林镇某某村委会两块共94.5亩的土地种植辣椒、香瓜、芒果等,当时是邓某某疏通关系,寻找土地,自己一个人出资,得到的利益平分,后土地转包给别人种植西瓜。
在转包土地期间,双方因租金分配、土地划分等事宜多次发生争执。据陈某某讲述,刚开始时邓某某会将部分租金给她,但从2012年开始便不再给属于自己的这部分资金。2016年7月,有投资商征用了承包的土地,双方因土地征用资金分配问题导致矛盾进一步恶化,最终酿成恶果。
公诉机关指控称,被告人陈某某与被害人邓某某于2004年共同出资承包位于陵水椰林镇某某村委会的土地。因该土地被开发征用,陈某某与邓某某发生纠纷,经村委会调解未果。2016年9月1日16时许,陈某某组织人员到该地块上打桩,准备将自己应得的土地圈起来,邓某某得知后,与村委会成员赶到现场。陈某某先与村委会成员及赶来的边防派出所民警争论,后又与邓某某发生争执,二人争吵越来越激烈。18时19分许,陈某某用右手从裤子后口袋拿出尖刀,趁邓某某不备向其左腋下捅刺一刀。邓某某遂转身逃跑,陈某某随即追赶邓某某并向其背部捅刺第二刀。邓某某又向斜坡方向跑去,陈某某持刀继续追赶。二人跑到斜坡处时摔倒在地,陈某某被民警及在场人员控制并抓获归案。
后邓某某被送往医院救治,经抢救无效于当日19时许死亡。
庭审中,陈某某对用刀捅死邓某某的行为供认不讳,并向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表示愿意给予被害人家属经济上的赔偿,同时,请求法庭看在自己有坦白情节,从轻处罚。
法庭将择期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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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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