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凌晨1时许,南京市公安局雨花台分局梅山派出所接到男子刘某报警称:自己遭遇了电信诈骗,转给对方41万元。警方迅速启动接警止付工作机制,5分钟内为受害人挽回20万元。
刘某于11月8日晚7时许接到了一个陌生人的电话,对方称自己是某电商平台工作人员赵某,由于“双11”临近,不少客户会选择办理其购物网站会员,以图购物减免。由于办理会员人员较多,工作人员在开通权限时误将刘某的账号也设置成为该网站的会员。赵某告诉刘某,其网站会员每月会从刘某的账户上扣除500元会员费,且需要连续扣满12个月,刘某需要取消此项业务则必须通过银行工作人员的协助,如有银行工作人员来电请刘某配合。刘某应了几声后就结束了通话。
不久,刘某接到了自称银行客服人员的电话,对方告知刘某,现在帮助刘某办理会员退订,需要刘某将所有储蓄卡内大于500元的钱取出来,刘某从两张卡内取出1万元转到了“银行客服人员”提供的“保障账户”。转账后,该“银行客服人员”告诉刘某银行后台系统异常,无法办理退订业务,原因是刘某账户里还有钱没取出来,刘某这才想起来自己还有一张卡内有40万元,便将情况告知了对方,“银行客服人员”以重新认证为由,要求刘某向邮政储蓄银行打款20万元,当晚9点左右刘某便将其中20万元转入了骗子的账户。并将另外20万元于11月9日凌晨左右转入了骗子的另一个账户。
“如果不是在将钱都转走后,骗子试图再次指挥我通过借贷软件转账7万元,我可能还不会意识到受骗了。”刘某说。刘某向警方报警时已是凌晨1时许。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发现刘某站在某银行门口,民警告知其提供汇款账号、金额及时间等信息。刘某告诉民警,他分3次转账41万元到骗子账户,最后一次转账的20万元是在拨打110电话前刚转走。
得知最后一笔钱刚刚被转走,民警判断此时虽然已是凌晨1点,骗子在骗取刘某钱款后很有可能会立即将钱转走。随后民警上报市公安局通讯网络诈骗查控中心,3分钟后得到反馈,刘某最后一次汇款的20万元南京警方及时启动了接警止付工作机制,账户上的20万元顺利止付,但此前刘某被骗的21万元已被转走,需要立案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
刘某向民警表示了感谢,目前警方已经对此立案开展调查。据了解,自2016年6月南京市公安局通讯网络诈骗查控中心成立以来,已成功止付赃款超过6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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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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