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颍东区枣庄镇居民李先生称,他去年受雇于同村村民王先生,在建筑工地上做木工。截至目前,王先生尚拖欠1.95万元工钱没有支付。多次索要,王先生拒绝支付。
对此,颍东区枣庄镇司法所相关负责人称,王先生拖欠李先生工钱一事属实,但是调解没有成功。
村民
1.95万元工钱索要无门
李先生是一名木工,主要在农村建筑工地工作,给别人建造新房。同村村民王先生是名包工头,常年承揽农村的建房工作。
两年前,李先生开始受雇于王先生,专门在建筑工地上“支壳子”,一干就是两年多时间。
2016年,李先生不再跟着王先生谋生,但是尚有1.95万元工钱没有结清。“当时王先生说手头没钱,回头再结算,后来我每次找他要钱,他都说没有钱。”
李先生坦言,为了索要这1.95万元工钱,两家人曾经发生过矛盾,并闹到当地有关部门。
此后,王先生的态度彻底转变。李先生再次向他索要工钱时,对方均直接拒付。
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的家庭并不富裕,1.95万元对他来说不是一个小数字,而且家中目前急需用钱,他希望王先生能尽快支付这笔工钱。
司法所
的确拖欠1.95万元工钱
12月11日,记者多次拨打王先生的手机,均无人应答。无奈之下,记者只好联系了颍东区枣庄镇司法所。
据李先生介绍,两家人因为1.95万元工钱发生纠纷后,曾经向枣庄镇司法所寻求帮助,请司法所进行调解。
枣庄镇司法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的确处理过李先生与王先生的工钱纠纷。
据介绍,李先生受雇于王先生,在建筑工地做木工时,双方只是口头约定,没有签订过《用工合同》等文件。
在此期间,工作量的多少分别由李先生和王先生记录在自己的笔记本上(简称记工本)。结算工钱时,双方把各自的记工本拿出来比对,从而确定工作量和工钱。
纠纷调解期间,司法所曾分别查阅过双方的记工本。相关记录显示,王先生的确拖欠李先生1.95万元工资。但是,王先生一直拒绝支付,调解没有成功。
律师
可以搜集证据到法院起诉
针对李先生遇到的问题,记者咨询了几名律师。
律师称,李先生和王先生之间的纠纷,曾由当地相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处理过,李先生可以寻找相关证人,并搜集对方拖欠自己工钱的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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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吴梦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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