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民老万没想到的是,竟然有人从高空扔下一把剪刀,不幸的是,剪刀正好砸中妻子,让她住院缝了好多针。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泉州美仙山花苑一期,在每栋楼一楼都能看到“禁止高空抛物”的警告牌,但有居民告诉记者,扔杂物的现象时有发生。
挨家寻找肇事者 没人主动承认
万先生就住在小区6号楼,他告诉记者,自己6年前拆迁安置住进这个小区,在小区10号楼一楼经营一家五金水暖店,1月13日上午天气不错,店里没人,妻子就在店外面的花圃上晒太阳。
“女店主所站的地方距离10号楼有好一段距离,肇事者将剪刀甩这么远太缺德了!”想起当天的情景,万先生愤恨不已。万先生告诉记者,10号楼共有32层,也不知剪刀从何处抛出,万先生的妻子头部流了不少血。
事情发生后,万先生马上打120求助并告知小区物业,物业随即报警。记者从丰泽乌屿边防派出所了解到,当天民警与物业对10号楼挨户上门查询,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而小区物业则表示,他们对此没有处罚权,只能贴通告希望肇事者主动承认。
律师:高空抛物可索赔 侵权人难确定也可告
“发生这样的事情,受害者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陈玉兰律师告诉记者,“去年底在芜湖就有一个高空抛物砸死路人的案例,最终法院判决物业公司与134名楼上业主共同赔偿。”
陈玉兰律师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87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因此,从法律上讲,该小区10号楼面对花圃一侧2楼以上住户,若无法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需共同承担补偿责任。此外,物业公司若未尽到管理义务,也应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高空坠物伤人毁物事件之所以屡屡发生,一是因为不少高楼墙面、灯饰广告年久失修,一些高层住户乱搭乱建,这些安全隐患却无人问津;二是因为一些市民偷懒图方便,安全意识淡薄,随手往窗外乱扔垃圾的陋习不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孟洋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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