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新欣南大道上发生一起汽车刮擦轻微事故,被刮擦的一方是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城北大队民警陈某。在明知陈某职业身份的情况下,该小车驾驶员易某的朋友龚某竟借酒闹事,动手伤人,造成陈某身体多处部位受伤。接报警后,渝水公安分局抱石路派出所和城南交警大队介入调查,伤人违法嫌疑人龚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易某涉嫌醉驾被依法刑拘。
事发当晚,陈某和妻子开车外出,车辆由其妻子驾驶,陈某坐在一旁。当车辆途经新欣南大道时,与一辆小车发生刮擦。这本是一起轻微的交通事故,双方协商处理好便可各奔东西。陈某认为自己车辆被对方车辆刮擦,而对方车辆驾驶人易某下车后,不承认是其车辆刮擦所致。此时,陈某靠近易某,可以清晰地闻到对方嘴中散发着浓郁的酒气。在协商如何处理过程中,“肇事”车驾驶人易某电话叫来朋友龚某等人。因协商未果,陈某也果断拨打110报警。
“陈警官,赔你两百元算了。”不一会儿,龚某先行赶到,走到陈某面前,直接扔下这样一句话。陈某说,此时的龚某,嘴里也是散发着酒气。见自家车辆严重刮伤,对于这样的处理意见,陈某并不同意。令陈某没有料到的是,话音刚落,龚某就直接对其动起手来。随后,易某叫来的另外两个男子也相继赶到。龚某等人断断续续对陈某进行殴打,时间持续两三分钟。伤人后,龚某等三人先行离开现场。渝水区巡逻防暴大队民警和城南交警大队事故处理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处置,经酒精含量检测,发现易某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21.07毫克,涉嫌醉驾违法,公安机关依法对其作出刑拘处理。
对于陈某被殴打一事,抱石路派出所介入调查,依法对行凶伤警的违法嫌疑人龚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龚先生在醉酒以后不仅开车伤人还殴打警察,造成了恶劣的影响,我们要引以为戒。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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