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日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获悉,该县19名犯罪嫌疑人涉嫌猎捕25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被森林公安部门成功查获,并于当日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
据了解,2017年12月21日,民和县森林公安局得到线索,称该县境内有人在网络平台发布涉及苍鹰的图片,涉嫌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民和县森林公安局立即成立“12·21”专案组。经查,网络平台发布者系该县李二堡镇人苏某,办案民警立即锁定布控,侦查突审。
据案件负责人韩炜介绍,当日下午5时许,森林公安对犯罪嫌疑人苏某突审,“但是,把微信群和朋友圈当作法外之地的苏某,却百般抵赖,不承认猎捕国家保护野生动物的违反犯罪行为。”
直到次日凌晨4时许,犯罪嫌疑人苏某才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其他涉案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专案组民警先后在民和县及邻近的乐都、互助以及甘肃临夏等地进行走访取证。
韩炜说,最终,涉及该案的17名犯罪嫌疑人到案接受审讯,而2人抱着侥幸心理畏罪潜逃,但最后于2017年12月和2018年2月先后投案自首。至此,19名涉案人员全部归案。
经查,苏某等人猎捕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苍鹰25只,森林公安查获猎捕网具2张,收缴赃款8000余元。
韩炜告诉记者,19名涉案人员中,其中3人涉及另案被移交互助县森林公安局查处,2人因未到法定年龄作另案处理,对其他14名违法犯罪嫌疑人移交民和检察院审查起诉。
青海省民和县境内被列为国家和省级保护的野生动物达40多种。民和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职俭介绍,近年来,他们先后多次破获猎捕野生保护动物案件,开展了多次野生保护动物救助工作,先后救助国家保护野生动物30余只,涉及黑鹮、金雕、梅花鹿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和白鹭、苍鹰、鸮、凤头蜂鹰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佰佰安全网提醒:我们要爱护野生动物,更不要把他们当作赚钱的工具,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lastUpdateTimestr}}
{{/logo}} {{^logo}}{{lastUpdateTimestr}}
{{/logo}}{{visitCou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