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铜川男子杨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警方处罚后,自认为已经被处理过,民警不会二次处罚,于是继续开车上路,再次被警方查获。目前,该男子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月23日下午,铜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二大队金锁关中队民警按照大队的统一安排,进行酒驾集中整治,民警对一辆陕A牌照的小型轿车驾驶人杨某进行检查时,发现杨某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在民警让其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杨某振振有词拒绝配合,声称:“你们不能再处理我,我刚被交警处理过了,一天只能罚一次。”
民警一脸困惑,通过询问得知,原来2小时前,杨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他自认为当日内不会再被处罚,于是就继续驾车上路,准备回家,没想到被警方再次查获。
因杨某不配合呼气式酒精检测,民警依法对其进行提取血液样本,进行鉴定,结论为69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当天,杨某到金锁关中队接受处理,虽仍有异议,但在民警的说服教育下,最终低头认错说:“我是被人误导了啊。”
杨某违反了《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90条之规定,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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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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