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庐交警江南中队的副中队长陈雪明遇上了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同一个地点、同一辆宝马、同一个女孩,因为醉驾,被送进同一个看守所。
4月11日晚,桐庐交警江南中队在桐君街道迎春路开元街路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
晚上11点多,一辆浙A号牌照白色宝马被拦下,陈警官对女司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检测值为8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陈警官请对方出示机动车驾驶证,但女孩半天也没拿出,纠结半天才说:“忘了带了。”
问她叫什么名字,她也不说。
突然,陈警官觉得对方有些眼熟,仔细打量了一下,似曾相识:“你是不是姓沈?”
女孩点点头,抬头看了陈警官一眼,脸上有点尴尬。
“这么巧?” 陈警官想起,6个月前,沈某就在这里因为醉驾被抓过——
当时,沈某血检显示,乙醇含量为91mg/100ml,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刑拘,驾驶证被吊销,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交警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她移送检察机关。
结果,被刑拘后的沈某,并没有汲取教训。
陈警官问,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不能驾驶机动车你知道么?
沈某答:“知道的,我只是有点侥幸。”
她说,晚上和朋友吃夜宵,喝了点啤酒,本想叫个代驾,想想自己酒喝得不多,交警也不一定会查,就上路了。
沈某再次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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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罗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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