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上午,市民黄女士拨打热线求助,她搭乘公交车外出购物,下车后发现小提包不见了,里面有两万多元现金,还有一些重要卡片,希望捡到的人及时归还。
18日中午1点左右,黄女士和女儿从天元区石里嘴站上车,搭乘T45路公交车到达石峰区响石广场附近。黄女士说,因为女儿准备“五一”期间结婚,她当时和女儿外出买一些婚礼物品,所以小提包里放了两万多元现金。
上车后,黄女士和女儿聊到了提包里的现金话题,并且打开看了一下。没想到下车后发现这个小提包不翼而飞了。
“当时在车上,我没有注意是否有人看到了包里的钱。”黄女士说,提包里除了两万多元现金外,还有多个银行的银行卡,以及医保卡、公交卡、身份证等。发现提包不见了,她马上记住了车辆的牌照,准备到公交公司查看监控,了解到车上发生的一切。
黄女士希望,如果有好心人捡到,可以归还给她,她愿意给酬谢。如果对方觉得不方便露面,可以将捡到的东西送到株洲晚报转交。
湖南天桥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凌云说,因为黄女士还没有看到监控,暂时不好定性。如果是被人偷盗,两万多元属于数额巨大,可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有人捡到,也属不当得利,捡到的人有义务还给失主。根据《物权法》规定,捡到者可以要求失主支付20%以内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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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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