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6 日早 6 时许,青岛交警胶州大队执勤民警在 S397 巡逻时,发现一辆面包车有超员的嫌疑,通过面包车车窗可以清晰的看见面包车里的乘客挤在一起,于是执勤民警让其停车接受检查。
但是面包车驾驶人李某不但不减速停车,反而加速行驶了一段路后才停下车来,执勤民警上前对车辆及驾驶人的证件进行检查,打开车门一看实载 7 人的面包车核载 8 人。
执勤民警与驾驶人对话的时候闻到驾驶人身上有酒味,于是对驾驶人李某进行询问李某一张口说话酒味更加明显,执勤民警对李某进行酒精呼气检测酒精含量为 24.2mg/100ml 属于酒后驾驶。
这让驾驶人李某感到十分惊讶,说 " 自己这早上连饭都没吃怎么可能喝酒啊,况且自己还拉了一车人上路自己更不敢喝酒了,我承认我是超员了但是这酒我是一滴都没喝啊。"
经执勤民警询问得知,原来昨晚李某与朋友喝酒喝到很晚,喝了有一斤白酒,第二天醒来也没觉得自己有头晕等不适现象,就觉得自己醒酒了,于是就出来送附近上班的工人。
执勤民警根据交通法律法规对李某进行讲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李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 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 20% 以下,处以罚款 1100 元,记 15 分,暂扣驾驶证 6 个月的处罚。
佰佰安全网提示:对于是否属于酒后驾驶并不是看驾驶员何时饮酒,而是根据酒精呼气测试的结果作为处罚依据。" 隔夜酒驾 " 多数属于酒后驾驶,醉酒驾驶的情况极少,但 " 隔夜酒驾 " 的危害不容忽视,多起清晨发生的交通事故都与前晚或凌晨驾驶员饮酒有关,所以晚上大量饮酒,第二天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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