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家的印象中,诈骗犯应该是比较“精明”和“狡猾”的,但是近日徐州鼓楼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件中,当事的一名男子,因诈骗被取保候审期间,居然被另一人“套路”了,最终,这两人都没有逃过法网制裁。
2016年9月开始,甲在网络上发布可以破解QQ密码、微信密码、聊天记录的虚假信息,以破解微信密码需要交纳费用、保证金、保密金为由,共骗取四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7000元。被害人报案后,甲到公安机关自首,并主动退还了赃款。
在甲取保候审期间,一次出行,甲在外出时结识了乙。两人聊天中,甲告诉乙:“我最近摊上事了,被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了。”乙当即称自己在法院有“熟人”,只要他出面请托,甲的案子最多判个缓刑。甲听了很动心,主动添加乙的微信。后来,乙以帮助甲减轻处罚为名先后骗取了现金20000元、购物卡4张(合计价值4000元)、中石化加油充值卡2张(合计价值2000元)。然而案子判决后,甲还是被判了实刑,恼怒之下,甲向公安机关报案,揭发了乙的犯罪事实。
鼓楼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以刑事处罚。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系坦白,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另鉴于被告人归案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乙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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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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