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0日17时42分,郑州市银杏路和莲花街发生一起追尾事故,郑州交警二大队接到事故报警,保通中队民警杨硕带领协警顾嘉庆、贾子乾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交警经过现场勘察和听取双方驾驶员陈述事故情况,发现这是一起典型的追尾事故,判断后车路虎车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双方驾驶员对民警的认定无异议。
就在这时,前方被撞车主突然向民警反映,说后车在民警到来之前,是没有悬挂号牌的,并提供手机照片证据。
民警立即上前查看路虎车牌照,发现车牌上的螺丝手轻轻一拧就能拧动,于是,民警随即对路虎车司机进行询问。
经过民警对路虎车主询问,司机王某一开始并不承认自己未悬挂号牌,直到前车车主拿出照片后,肇事司机王某才承认自己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并对发生事故表示歉意,愿意接受交警的处罚。
据民警介绍,路虎车驾驶员王某因驾驶未按规定悬挂车牌的机动车上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被记12分罚款200元,王某驾驶证、行驶证及车辆已被警方暂扣。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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