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民杨女士在前往南京市江宁区牛首山游玩,不慎将自己的一部苹果8手机丢掉了。返回游玩的地方找了几个小时也没有找到自己的手机,心急如焚杨女士试着拨打自己的号码,发现竟然有人接电话了。杨女士告诉对方希望可以将手机还给自己,对方要求杨女士支付自己1500元酬谢费再将手机归还。
杨女士立即通过微信加了对方好友,第二天,杨女士通过微信转账700元给对方,对方也发来了将手机包装好的快递拍给了杨女士看,让杨女士将剩下的800元转给自己。不过,不放心的杨女士坚持要等拿到手机在将800元转给对方,这时捡到手机的“好心人”终于露出了狐狸尾巴,将杨女士的微信给拉黑了。意识到上当受骗的杨女士立即前往江宁分局湖熟派出所报了警。
佰佰安全网提醒,拾到东西拒不归还,不仅是道德问题,还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捡到他人物品要及时归还。同时,也要提醒捡到手机的小伙伴们,及时等待来电交还失主或交给蜀黍处理,切不可贪图小便宜,这可是违法犯罪的事儿,要面临法律惩罚的。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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