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11日,周口市沈丘县男子李某飞伙同张某,对一名骑车女子实施抢夺。案发后,张某被抓并获刑,李某飞一直潜逃。不久前,沈丘警方获得李某飞要回老家的消息后,在其村口守株待兔将其成功抓获。
2010年11月11日下午4时许,辍学在家的李某飞无收入来源,便萌生盗抢作案的邪念。他伙同张某(已被判刑3年)驾驶摩托车在沈丘县石槽集乡西药厂门口,伺机作案。当一名骑电动车的女子路过时,二人突然跟进实施抢夺,劫得手提包一个,包内装有现金2300元、手机2部、数码相机1部,价值7500余元。
作案后,张某被抓获归案,李某飞闻风而逃。其间,沈丘县公安局石槽集派出所历任所长始终没有放弃对该嫌疑人的抓捕。但狡猾的李某飞始终不见踪迹。
今年4月,沈丘警方组织打防犯罪“雷霆”行动,所长赵海红再次认真调阅该案卷宗,以期从中发现蛛丝马迹。很快,一条反映“李某飞在上海经营货运生意”的线索浮出水面。赵海红所长立即与上海的同乡取得联系,并请关注同类体貌特征人员。很快,信息反馈:当地有此人,但姓名改变,而且该人近期要回老家。
获知李某飞返乡的准确信息后,赵海红决定守株待兔。5月10日晚9时许,沈丘县公安局石槽集派出所指导员韩永辉带领民警王建伟以及辅警邵黎明、曹松山、杜伟彦、张佳佳等人化装侦查,在村口和李某飞家附近蹲点守候。晚10时许,犯罪嫌疑人李某飞刚出现在村头就被民警擒获。
经讯问,李某飞对8年前抢夺作案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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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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