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晚,东安交警大队在白牙市镇文明路开展夜巡夜查行动。20时30分左右,一辆红色小型汽车被车流缓慢地推向查缉点。摇下车窗,一股浓烈的酒气冲出。查缉民警当场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检测显示其血液酒精含量达102.8mg/100ml,已经超出了醉驾标值,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然而,谭某锋在查缉民警记录情况的时候,趁其不备逃跑,民警随即展开追缉。
当晚22时左右,谭某锋慑于法律威严,最终来到东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自首,随即查缉民警将他带到医院里抽血。
经查,谭某锋称事发当夜在饭店吃饭,用一次性口杯喝了两杯米酒后驾车返家,途中遇到查缉民警。对于趁民警不备突然逃走,谭某锋解释是“以为只进行了呼气式检测而没有抽血,交警拿他没办法”。
现谭某锋的血检结果已出来,达到了87.71mg/100ml,确定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谭某锋被判处六个月以下拘役,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佰佰安全网表示,不少酒司机遭拦查后,有的弃车逃跑、有的不配合抽血,有的甚至现场再喝酒抵赖,事实上,对于这类耍小聪明的举动,当事人不仅最后难以达到逃避处罚,还可能因此而加重处罚。
1、不配合抽血的:交警部门以呼气式检测为结果
2、现场再喝酒抵赖的:以再次喝酒后的检测值为最终结果
(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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