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曾流行一句话:“生活不易,全靠演技”,但是现实生活中演技并不能掩盖犯罪的事实。一男子假借醉酒名义,在公交站手持液压钳殴打他人并抢劫财物,及时被群众制服。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河东区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对被告人王某判处刑罚。
去年9月的一天晚上,受害人张某和朋友在商场吃完饭后,在公交站等车。张某像往常一样,戴着耳机听着歌,享受着时间的点滴流逝。这时张某面前停下一位推着自行车的中年男子李某,对着她说着什么,张某以为只是想问路的路人,她摘下了耳机,轻声询问了一句“怎么了”。可是那名男子却没有回答,便推车走了,张某有些奇怪,但也没多想什么。然而,接下来发生的一切却出乎所有人的意料,李某其实并没有走远,他只是把车停放在旁边,从车筐拿出一把液压钳,径直向张某走去,边辱骂着张某边用液压钳多次猛击她的头部。
张某还没来得及反应,就感到一阵天旋地转,头部剧烈疼痛。李某趁机将张某的手机抢走,然后转身便想跑。张某头晕目眩,用尽身体最后一丝力气,向周围群众呼救。
这一切发生的太过突然,周围等车的群众也一下子没有反应过来,直到听到满脸是血的张某的求助,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幸好一群好心的群众及时挺身而出,连忙搀扶住了即将晕倒在地的张某,并赶紧拨打120。一些见义勇为的群众拦住了李某的去路,夺下了他伤人的工具,并随即报警。李某眼看挣脱不了控制,便将抢到手的手机随手扔到了路边。
警察第一时间抵达现场,心存侥幸的李某“急中生智”,心头涌上一计,他装作喝多了捂着脑袋晕乎乎的样子,口齿不清地狡辩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刚从附近的小饭馆吃饭完出来,喝多了,什么都不记得了。”“我只是看到人多便凑凑热闹,就说我打人了,不知道怎么就被一堆人围住不让走了。”
但终究事实胜于雄辩,李某耍的小聪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毒物检验分析报告单中指出,当日在李某血液中未检出乙醇、甲醇、乙二醇成份。经天津市法医学鉴定中心鉴定,被鉴定人张某右顶颅骨骨折,鉴定为轻伤二级;头部创口,鉴定为轻微伤;双上肢多处软组织挫伤,鉴定为轻微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方法,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予惩处。被告人李某刑罚执行完毕,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系累犯,应依法从重处罚。经审理,法院以抢劫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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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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