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因琐事发生口角,丈夫刘某持菜刀将妻子头部砍伤,他误以为妻子邱某死亡后逃离现场,第二天被公安机关抓获。今天上午,该案在石景山法院开庭审理。
事件 再婚家庭因琐事起口角 砍伤妻子
刘某和邱某为再婚家庭。2018年3月5日下午妻子前夫带孩子来,当天刘某没有和邱某前夫打招呼,妻子怨他说,“你也不跟人家说句话”。之后妻子和朋友外出吃饭,回来后俩人再次发生争吵,妻子提出离婚。
当天晚上两人因此问题一直争吵,被邻居报警称扰民。民警赶到后,帮俩人调解安顿后离开。
刘某称,警察走的时候大概是凌晨1点多,他饿了就去厨房煮方便面。刚点开火,妻子就赶到厨房大骂,“这房子是我家里人给租的、煤气罐是我买的、吃的也是我买的,你就没本事!”
这些话彻底激怒了刘某,他抄起菜刀朝妻子脖子砍去。“没砍到脖子,她躲开了”,刘某说,紧接着他又砍了第二刀,邱某央求说不离婚了,他才带着妻子赶往医院。
刘某在庭上表示,为了避免被邱某和她朋友殴打,一直带着菜刀。当天凌晨,在楼下找车前往医院的途中,两人又发生了口角,一气之下,刘某用菜刀向妻子邱某头上砍去,“我不知道砍了多少刀,就一直砍了”,刘某在法庭上说。
刘某称,当天晚上喝了半瓶二锅头,事情发生时自己也不清醒。砍完看到妻子倒在地上不动,以为她已被砍死,便走了。
3月6日晚上9时许,刘某在门头沟某歌厅被警方抓获。
庭审现场 因故意杀人罪 判刑10年
邱某妹妹在庭审中称,刘某和邱某一直有很大矛盾,多次打架发生家庭矛盾报警。另外,刘某经常酗酒,“喝多了之后就撒酒疯,脱光了衣服在家里走,不管有没有外人”。
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3月5日凌晨,刘某在住所内,因家庭纠纷与妻子发生口角,并持菜刀将其头部砍伤。
后在他人的劝阻下刘某同意将妻子送往医院救治,邱某等人行至该停车场时,刘某再起杀意,持菜刀对邱某进行伤害,刘某误认为邱某死亡后逃离现场。 经鉴定,邱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公诉机关认为,依法应当以故意杀人追究被告人王某的刑事责任。
公诉机关认为,刘某犯罪事实清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责,建议判处其10-12年有期徒刑。
“我认罪、我认罚,希望法官从轻处理”,刘某最后对法官说。
本案当庭宣判,被告人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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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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