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使用的手机没有实名,那您可要注意了,您手机号码绑定的银行卡随时都可能被人盗刷!今日上午,丰台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信用卡盗窃案。
谷某和宗某谎称自己的手机丢了,到营业厅补办了手机卡后,然后将未实名认证的手机卡换成了自己名字,随后开通补办的卡,然后将手机卡绑定的银行卡的钱盗刷走,二人就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偷走了被害人张女士的钱共计2万余元。
今天上午,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谷某和宗某在丰台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谷某和宗某均表示认罪。
庭审
盗刷他人银行卡 两人当庭认罪
上午9点10分,谷某和宗某被带进法庭,32岁的谷某只有初中文化,他自称案发前是一名厨师,而宗某是大专文化,案发前无业。
2016年6月27日早晨8点,丰台分局右安门派出所接到被害人张女士报警称,其工商银行储蓄卡被他人盗刷,民警调查后,认定谷某有重大作案嫌疑,随后将谷某抓获。
检方指控,谷某利用上家提供给其的手机登信息,雇佣宗某在西城区中国移动西单营业厅补办事主仇某的手机卡,并实名登记,后多次盗刷该手机号绑定的被害人张女士的银行卡,造成张女士损失2万余元。
在法庭上,谷某虽然表示认罪,但在办卡数量、参与人等关键问题上撒谎,后在宗某交代后,谷某承认宗某说的是事实,法官当即指出,谷某认罪态度不好,将影响其量刑。
在最后陈述阶段,谷某表示非常后悔,希望法官念在其父母帮助积极退赔的情况,给其改过的机会,宗某则表示自己认罪认罚,一定要改过自新。
案发
手机未实名 绑定的银行卡钱少了
被害人张女士说,她与丈夫一起到大红门集美家居买东西刷卡时,收银员说输入的密码错了,联想到之前自己因多次输入密码错误已被锁定,便到银行查看银行卡的情况。查询后,她惊讶的发现,钱不翼而飞,且自己的卡被他人盗刷30笔,共计63369.54元,后来在银行工作人员帮助下,张女士陆续追回了一些钱,但仍有2万余元钱没有追回来。于是她向警方报案。
另外一名被害人廖某称,自己的手机号用了5年,一直没有实名。因总有一些不显示来电的电话打到手机上,他便联系移动公司客服人员询问,发现SIM卡已被挂失,并且已经实名制了。经过询问工行客服,发现有三笔消费,分别是6700元、1万元和一笔5千元,意识到被盗刷后,就打110报警。
经过
两个月内补7个手机号 赚近5000
宗某供述称,他通过朋友认识了谷某,谷某让其帮着去手机营业厅补手机卡,补一张手机卡可以得到600元,每次都是谷某给其提供手机号、手机号的服务密码、最近3个月手机消费记录,手机最后90天的有效通话记录中的3到6个,最后一次充值记录手机卡使用的时间,然后宗某就拿着这些信息去营业厅进行补卡,补完卡后,宗某再用自己的身份证对这个号码进行实名登记,完事后,宗某将补好的卡交给谷某,谷某会给其600元现金。
宗某说,谷某提供的手机号都是未实名登记的,至2016年5月,两个月的时间里,宗某一共补办了7个手机号。其中就包括张女士的手机号。至被抓,宗某说一共赚了4600元,全都花了。
谷某当庭表示,2016年上半年,他加了好多个兼职的QQ群寻找工作,有一个人将其加为好友并给谷某提供手机号的相关信息,让其补手机卡。最终俩人达成协议,补办一个手机号给600元至1500元不等,但谷某并不自己去补卡,而是找到宗某,待补办成功后一张卡给宗某300元。
该案未当庭宣判。
检方建议
诈骗金额较大 建议五年以下
公诉人称,根据《刑法规定》,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才能够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谷某和宗某实施信用卡诈骗金额为22547元,数额较大,因此建议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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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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