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小明(化名)和小磊(化名)是某校三年级学生,某日下午课间空,两人在玩耍时发生冲突,打闹之中小明踢了小磊下身一脚,随后上课铃响了,两人回到教室继续上课。小磊放学被接回家后,告诉父母自己睾丸痛,是课间与同学打闹时被踢伤的,随后小磊立即被送往医院治疗。
经医院诊断,小磊左侧睾丸因此次事故导致受伤并实施了切除手术,经司法鉴定机关鉴定,其伤情构成九级伤残。后小磊父母将学校及小明和小明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小磊因此次事故造成的全部损失。
办案法官审理后,认为小明和小磊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两人在学校课间玩耍打闹时,小明踢到小磊下身致使小磊受伤,其行为与小磊的损害后果有直接因果关系,期间该学校未及时发现并制止学生课间打闹,事后也未及时发现并采取救助措施,且亦无证据证明其已完全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故小明和该校都应对小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官提醒:中小学生活泼好动,彼此间的追逐、打闹等易造成身体受伤,类似本案的意外事故在中小学里常见且多发。因学生是未成年人,尤其是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属于法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对危险的认知和判断是有限的,因此,学生在校期间,学校、教师有义务及时制止他们明显的危险行为,并时刻关注学生的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否则将可能因未尽到对学生人身安全的注意义务,而承担管理疏失的责任。另外,家长和学校都要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安全教育,告诫未成年人互相打闹可能存在的危害后果,防患未然,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更多有关校园安全资讯,欢迎继续关注佰佰安全网。
( 责任编辑: 李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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