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警方29日发布消息介绍,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经过连续工作85天,辗转四省七市,成功破获公安部督办“1·31”网络贩枪案,抓获团伙成员12人,缴获64式手枪一支,子弹3发,冰毒7克。
今年1月31日20时,长春市二道区中通快递分检中心发现一包裹内的电饭锅中藏有枪支。警方经核实,这个包裹邮寄地是四川省成都市,目的地为吉林省农安县。
“通过24小时蹲守,2月1日下午,一名30多岁的男子走进农安县货运站,正当他左顾右盼后找到服务人员要取走‘电饭煲’时,化妆守候多时的民警冲上前将其制服,幷打开包裹发现里面存放着一支手枪、弹夹一个、子弹3发。”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常健介绍。
在将该男子带离货运站时,民警又发现并控制了在路边轿车中等待的取货男子同伙。
经查,车上司机交代自己叫孙某,取货男子叫赵某峰,是受老板栾某萩指使从黑龙江省开车来长春取枪的。
经吉林省公安厅鉴定,该枪支为64式手枪,具有杀伤力。在向上级汇报后,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成立专案组,赶赴黑龙江省大庆市等地抓捕买枪人。
在黑龙江省警方配合下,专案组很快将栾某萩抓获。经审讯,栾某萩今年43岁,经营房地产买卖。据他交代,因十分喜欢枪支,便花费3.5万元通过网络在四川省成都市购买一支64式枪支和子弹。
初战告捷,专案组根据线索南下广东、福建等地抓捕贩卖枪支嫌疑人,期间2名嫌疑人被捕,系联系者。此后,专案组民警在成都市将涉案嫌疑人蒋某梅抓获,同时发现其贩卖毒品的违法事实。
据蒋某梅交待,枪是从吸毒人员林某手中购买。随即,民警在蒋某梅交待的林某可能藏身地中将正在吸毒的三男一女抓获,林某正在其中。
常健介绍,案件此时虽有实质性进展,但林某拒不交代枪支来源,只称枪是从一名不知道姓名的吸毒人员手里买。专案组分析断定,林某没有说实话。
经过几轮较量,林某终于在大量证据前供认,枪是从吸毒人员毛某方手里购买的。此后,专案组民警再度南下,成功抓获毛某方以及涉案人员王某、张某。
“最后被捕的张某是黑社会成员,这次案件的枪支最开始就是由他卖出。”长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十大队大队长刘剑锋向记者介绍,专案组侦查员冒着极大的危险突袭张某住处,经过一番搏斗后才将其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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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 慕丹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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