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16日7时30分许,一辆白色无牌号小汽车沿白沙大道东往西方向行驶至白沙大道菠萝岭路口时,先撞到在路边绿化作业的工人,随后又追尾路边停放的绿化作业车辆,事故造成2人当场死亡,8人受伤(其中3人伤势较重、5人伤势轻微)。
接到报警后,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处置,维护道路通行秩序,消防、120等救援力量也迅速赶到现场,将伤员送往医院治疗。经初步调查,肇事车辆为白色日产骐骏无牌试驾新车,肇事司机为蔡某,男,21岁,广东人,有驾驶资格,经现场对蔡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初步排除酒后驾驶,涉嫌疲劳驾驶。
事故发生后,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受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委派,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秦运彪等赶到现场,指挥救援,看望慰问伤员,要求全力做好事故调查及善后工作。目前事故各项后续处理正在有序进行。
疲劳驾驶如何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22条第2款规定: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第7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等规定,疲劳驾驶处罚款150-200元。连续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20-200元罚款,记6分。
生活中交通事故频频发生,而司机朋友们往往不会在意,反而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在此,佰佰安全网小编提醒您,日常多掌握一些交通安全知识,那么安全就会多一点。下面请看以下佰佰安全网为您带来的安全科普知识,希望对您的生活有所帮助。
( 责任编辑: 武伟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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