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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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相关知识

生源地助学贷款分析如下;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学生入学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金融机构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前和开学后申请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主要推荐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续贷流程如下;

1.续贷学生共同借款人发生更换,则按照首次贷款要求,双方必须亲自到场签字捺印,如无更换则在不能同时到场的情况下可以相互委托办理,即一方到场即可办理。

2.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登录系统。

3.在“贷款申请”中点击“新增”,填写申请信息,或由资助中心工作人员在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提交申请。

4.提交申请信息后,可以导出贷款申请表,签字确认。

5.携带申请材料,到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贷款申请并签订合同,领取贷款受理证明,如果是共同借款人受借款人委托办理,则应及时将受理证明转交给借款人,以免延误回执录入工作。

6.高校报到后,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提请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老师将回执信息录入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2016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续贷7中下旬到8月上旬,初贷8月下旬开始9月中旬结束。

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在生源地教育局办理,时间是8月13日到开学。也可以在入校十日向学校办理部门办理,不影响学费的缴纳。银行贷款,是指银行根据国家政策以一定的利率将资金贷放给资金需要者,并约定期限归还的一种经济行为。而且,在不同的国家和一个国家的不同发展时期,按各种标准划分出的贷款类型也是有差异的。

其实原则上,助学贷款仅用于学费和住宿费,且本专科学生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学年,研究生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学年。对于入学新生,可根据录取通知书中附带的收费标准确定贷款金额,若未附带收费标准,可联系高校或县资助中心核实;对于在校生,应按照学校收取的学费和住宿费确定贷款额度。

生源地助学贷款利率执行贷款发放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利率每年12月21日调整一次,调整后的利率为调整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

以下再为大家介绍一下符合助学资助的学生如下: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

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我旗;

4、借款学生家庭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其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教育厅指出,存在以下六种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生源地贷款:

1、企业、汽车、豪华楼房的;

2、购买或长期租用高配置、高价格电脑(特殊专业除外)的;

3、购买高档电器、时装、首饰或高档化妆品等奢侈品的;

4、在校期间经常出入营业性网吧的;

5、平时消费水平高出周围平均生活水平的;

6、父母有一方是财政供养人员的。

生源地本事国家一个救助机构,直接就可以办理助学贷款事项,国家开发银行也可以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

贷款受理部门是借款人所属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还要准备材料齐全后上述贫困证明材料、身份证明材料、银行存折后到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登记并领取《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借款人需将申请表填写完整并印章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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